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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碳谷证券代码:920077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贵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吉林省碳芯瑞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吉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行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职能。 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原为金石投资有限公司-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吉林省碳芯瑞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吉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行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职能。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执行情况良好。 (二)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三)合并利润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