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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事项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健先生、杨现文先生、吴天书先生、李林科先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9月13日到期,各方决定在一致行动关系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到期后终止。 张健先生、杨现文先生决定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并于2025年9月14日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2025年9月14日起变更为张健先生、杨现文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3、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武汉光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湖北科投光互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湖北科投光互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投基金”),科投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科投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2025年6月,科投基金已完成工商备案登记;2025年9月,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张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楠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世菊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