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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9财报-
富特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内容,于 2025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72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内容,于 2025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确定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3.025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42.4200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72 人,预留110.6050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分别为 36.91 元/股(授予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18.46 元/股(授予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8.46 元/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09 月 30 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 2025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