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张健系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直接持有10%的出资份额,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倪泽望,同为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公告编号:2023-044)。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完成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公告编号:2023-045、2023-046、2023-047)。此外,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告编号:2023-043)。 2、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0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5,522,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自取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23年10月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