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资料来源:彭博、东方证券(香港)数据截止:2025年9月26日 财富管理周报2025年9月29日 市场热点 Ø在美国劳动力市场数据连续不及预期后,市场已经较为充分的消化了美联储将在今年降息75个基点的预期,美债市场因此在近期迎来一波行情。 Ø但9月CPI数据显示美国通胀仍顽固,关税带来的输入性通胀风险未完全消除:当前继续押注美联储将在现有降息路径上加大力度已不合时宜,投资者需重点防范美债利率超跌反弹风险。 Ø短期债券虽近期表现逊色,但未来一段时间内,其“超短久期”特性可有效防御利率风险,具备配置价值。 基金亮点 Ø泰康开泰海外短期债券基金(A类-美元-累积)HK0000369196 Ø投资范围明确:主要投资于海外短债市场。 Ø基金整体久期在0-3年,较为灵活:基金目前久期为1.66年,投资组合目前到期收益率为6.32%。基金保持了较低的久期,有利于防御美债利率超跌反弹的风险。 Ø业绩修复能力突出:该基金在4月曾出现较大回撤(因配置少量高风险债券,其信用利差在市场不确定性下快速走阔);但随着市场风险偏好回升,基金净值已迅速修复,4月后表现亮眼。 资料来源:彭博,东方证券(香港)数据截止2025年9月26日 财富管理周报2025年9月29日 基金详情 Ø对比货币基金,泰康短债回报率更高,但波动性高于货币基金。具体数据上,基金最近一年期收益率为5.13%,美元货基为4.16%。4月关税战之后,基金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这主要是基金为追求收益配置了少部分信用等级较低的债券,随着目前美国陆续与各国达成贸易协定,市场偏好再度上升,基金再度取得超额表现。 Ø与6月月报相比,基金持仓集中度显著下降:前五大持仓占比从19.58%降至14.61%,分散化程度提升。信用评级改善:整体信用评级有所提升,非投资级债券占比下降;地域配置方面,对中国地区的持仓保持在40%左右,同时大幅降低印度地区配置,转而增加对更多发达国家的投资。 财富管理周报2025年9月29日 中资境外债市场 资料来源:彭博,数据截至2025年9月28日 东证国际财富管理 财富管理周报2025年9月29日 一周大行观点 大和 风险揭露/免责声明 本文件所载数据只供参考之用。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成员(统称「东方证券(香港)」)并无顾虑任何特定投资者之特定投资目标丶财务状况丶或风险承受程度,所以投资者不应以文章中提及的内容作为投资决定的单一考虑因素。投资者于投资相关产品前应审慎评估,或连系东方证券(香港)专人咨询,确保该等产品特性与风险适合及符合其个人情况。 本文件所载资料并不拟提供予置身或居住于该等法律上限制东方证券(香港)发放此等资料之地区的人士或实体使用;及在任何地区向任何人士或实体进行申购或投资证券或投资产品的要约或游说乃属违法时,则上述资料不应视为向该等地区进行该等要约或游说。上述资料亦不拟提供作为专业意见,因此不应赖以作为专业意见。 本文件所述内容未经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阅。任何投资均带有风险,过往表现未必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基金单位价格可升可跌,投资者可能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金额。投资者需详细阅读并了解产品详细说明书及/或产品备忘录及/或条款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概要)(统称「产品说明书」)的内容,以获取进一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项风险因素、收费、税务、资产净值计算、申购及赎回条款等,请点击基金以了解更多相关风险披露声明。本文仅供专业人士使用,你应就上述资料内容谨慎行事,如对有关资料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本文件内所提及之价格仅供参考之用途,投资产品之价值及收入可能会浮动,包括受汇率、市场指数、有关公司相关资料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本档内容可随时更改,东方证券(香港)并不承诺提供任何有关变更之通知。证券/投资产品过去的表现不可作为未来表现的指标,同时未来回报是不能保证的,投资者可能蒙受所有最初存入资金的损失。 虽然本文件所载资料来自或编写自东方证券(香港)相信是可靠之来源,惟东方证券(香港)并不明示或暗示地声明或保证任何该等数据之准确性丶完整性或可靠性,惟东方证券(香港)不会就有关数据的遗漏、错误、不准确、不完整或其他情况或由于信赖有关数据而蒙受或招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论任何形式的直接、间接或相应的损失或其他经济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东方证券(香港)不会就第三方所提供的或引用自第三方的数据内容承担任何责任。未经东方证券(香港)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为任何目的复制丶分发丶转发、发表本文件所载资料。 相关关系及相关财务权益的披露 撰写本文之东方证券(香港)持牌人士及其有联系者均未拥有与此文章所提及的产品发行人或新上市申请人有关的任何财务权益;亦无担任有关发行人或新上市申请人或与其有联系的高级人员。 东方证券(香港)与本文所提及的有关产品发行人或新上市申请人无任何投资银行业务的关系,亦没拥有相等于或高于有关发行人市场资本值的1%或新上市申请人的已发行股本或已发行单位的1%。此外,受雇于东方证券(香港)或与其有联系的个人亦无担任有关发行人或新上市申请人的高级人员。 东方证券(香港)有收取由本文所提及的产品的发行人就分销本文所提及的投资产品而提供的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钱收益。详情请参阅我们按规定在订立任何投资产品交易前或在订立任何投资产品交易时须向阁下提供的金钱收益披露,或东方证券(香港)有收取由其他人士提供的非金钱收益,或与本文所提及的产品的发行人有紧密联系或其他法律或经济关系。 东证国际财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