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富管理周报2024年11月04日 市场热点 Ø黄金价格在最近一年大涨接近40%,这一回报超过了标普500指数,而这一上涨趋势不仅在于短期,黄金价格在20年间维持了将近年化9%的收益率,超过相当部分理财产品增幅。 Ø这说明黄金的上涨驱动因素不仅来自于短期因素如一)地缘政治冲突带来的避险需求二)全球通胀升温,同样来自一些更加结构性的因素,全球政府的财政纪律失去控制可能才是推动黄金长期上涨的主因,2025年预计美债利息将成为美国政府的单一最大开支,这无疑令人担忧。黄金的抗通胀属性值得投资者额外关注。 基金亮点 ØSPDR黄金ETF(2840.HK,GLD.US) ØSPDR黄金基金ETF主要跟踪LBMA黄金价格。 Ø基金跟踪误差小,两地上市,交易便捷:基金在美股及港股两地上市,且交易量充足,方便投资者灵活买卖。从跟踪误差来看,基金净值回报与黄金价格高度贴合,长期误差来自于管理费用。 Ø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ondon Good Delivery)标准金条形式保管的实物黄金(350至430金衡盎司),并存放在指定账户中。 资料来源:彭博,东方证券(香港)数据截止2024年11月01日 财富管理周报2024年11月04日 基金详情 Ø从下图可以看出,SPDR黄金ETF整体回报与LBMA黄金高度贴合,追踪误差极小。基金1年总回报为37.58%,略微低于指数1年回报38.16%。该ETF能做到长期追踪误差极小的关键在于其投资方式为标准伦敦金形式的实物黄金。投资者买入该ETF相当于持有了一部分的实物黄金,免去了购买黄金的实操成本,但需要付出年化0.4%的管理成本。 Ø该基金成立于2004年11月18日,成立至今年化回报率为8.95%,与黄金的年化回报率9.40%的差距高度接近于0.4%的管理成本,显示了基金的误差追踪能力。基金于港美两地上市,每日交易量接近百亿港元,流动性充裕,长期回报喜人,值得投资者留意。 财富管理周报2024年11月4日 中资境外债市场 财富管理周报2024年11月04日 上周大行观点精选 “牛市旗手”高盛领衔的华尔街金融巨头们看好中国资产前景政府的大规模刺激计划引发新一轮外资买入浪潮以及上调中国股市投资评级的狂热浪潮,包括全球资管巨头贝莱德(BlackRock Inc.)在内的一些长期唱空中国股市(包含港股与A股)的外资机构也转为看涨立场,并且这些外资机构用真金白银推动中国股市大举反弹。 高盛 摩根大通 摩根士丹利 花旗 风险揭露/免责声明 本文件所载数据只供参考之用。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成员(统称「东方证券(香港)」)并无顾虑任何特定投资者之特定投资目标丶财务状况丶或风险承受程度,所以投资者不应以文章中提及的内容作为投资决定的单一考虑因素。投资者于投资相关产品前应审慎评估,或连系东方证券(香港)专人咨询,确保该等产品特性与风险适合及符合其个人情况。 本文件所载资料并不拟提供予置身或居住于该等法律上限制东方证券(香港)发放此等资料之地区的人士或实体使用;及在任何地区向任何人士或实体进行申购或投资证券或投资产品的要约或游说乃属违法时,则上述资料不应视为向该等地区进行该等要约或游说。上述资料亦不拟提供作为专业意见,因此不应赖以作为专业意见。 本文件所述内容未经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阅。任何投资均带有风险,过往表现未必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基金单位价格可升可跌,投资者可能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金额。投资者需详细阅读并了解产品详细说明书及/或产品备忘录及/或条款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概要)(统称「产品说明书」)的内容,以获取进一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项风险因素、收费、税务、资产净值计算、申购及赎回条款等,请点击基金以了解更多相关风险披露声明。本文仅供专业人士使用,你应就上述资料内容谨慎行事,如对有关资料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本文件内所提及之价格仅供参考之用途,投资产品之价值及收入可能会浮动,包括受汇率、市场指数、有关公司相关资料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本档内容可随时更改,东方证券(香港)并不承诺提供任何有关变更之通知。证券/投资产品过去的表现不可作为未来表现的指标,同时未来回报是不能保证的,投资者可能蒙受所有最初存入资金的损失。 虽然本文件所载资料来自或编写自东方证券(香港)相信是可靠之来源,惟东方证券(香港)并不明示或暗示地声明或保证任何该等数据之准确性丶完整性或可靠性,惟东方证券(香港)不会就有关数据的遗漏、错误、不准确、不完整或其他情况或由于信赖有关数据而蒙受或招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论任何形式的直接、间接或相应的损失或其他经济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东方证券(香港)不会就第三方所提供的或引用自第三方的数据内容承担任何责任。未经东方证券(香港)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为任何目的复制丶分发丶转发、发表本文件所载资料。 相关关系及相关财务权益的披露 撰写本文之东方证券(香港)持牌人士及其有联系者均未拥有与此文章所提及的产品发行人或新上市申请人有关的任何财务权益;亦无担任有关发行人或新上市申请人或与其有联系的高级人员。 东方证券(香港)与本文所提及的有关产品发行人或新上市申请人无任何投资银行业务的关系,亦没拥有相等于或高于有关发行人市场资本值的1%或新上市申请人的已发行股本或已发行单位的1%。此外,受雇于东方证券(香港)或与其有联系的个人亦无担任有关发行人或新上市申请人的高级人员。 东方证券(香港)有收取由本文所提及的产品的发行人就分销本文所提及的投资产品而提供的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钱收益。详情请参阅我们按规定在订立任何投资产品交易前或在订立任何投资产品交易时须向阁下提供的金钱收益披露,或东方证券(香港)有收取由其他人士提供的非金钱收益,或与本文所提及的产品的发行人有紧密联系或其他法律或经济关系。 东证国际财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