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中国城市基础设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是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投資控股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业务投资、物业开发及物业管理。本集团于2003年6月25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主要股东为瓴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会计政策:本集团采用历史成本基准进行会计核算,部分物业及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已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訂本,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业务回顾:本集团业务分为物业开发、物业投资和物业管理三大板块。
- 物业投资业务:本集团持有未来城购物中心、未来公馆停车场以及中水•龙阳广场停车场等物业,截至2025年6月30日,物业公允价值总额约为1,034,500,000港元。本期间租金收入约为1,490,000港元,平均出租率约为88.2%。
- 物业管理业务:本集团通过武汉未来城物业管理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河南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本期间物业管理服务收入约为9,900,000港元。
- 物业开发业务:本集团可能根据市场变化和物业组合的市场价值,出售部分物业组合。
财务回顾:本期间营业额约为2,500,000港元,较上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未来城租金收入及物业管理收入减少。销售成本约为1,060,000港元,较上期增加。毛利约为1,450,000港元,毛利率为57.8%,较上期下降。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产生亏损约3,590,000港元。行政开支约为1,210,000港元,较上期减少12.9%。财务费用约为1,940,000港元,较上期减少。所得税抵免约为900,000港元,较上期增加。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约为4,430,000港元,较上期增加。
现金流状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银行结余及现金总额约为4,000,000港元,较上期减少。债务总额约为3,710,000,000港元,其中一年内到期债务约为1,100,000港元。部分投资物业已抵押作为银行融资担保。
前景及未来计划:本集团将继续关注国内外政经发展及市场趋势变化,灵活应对及作出审慎的决策。管理層正积极物色与本集团主要业务相適應的潛在項目。
股权结构:本集团主要股东为瓴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唯一实益拥有人为李朝波先生。
企业管治:本集团已遵守上市规则附錄C1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之適用守則條文,包括主席及行政總裁之職責區分,以及董事輪值退任等规定。
其他资料:本集团本期间不宣派中期股息,并无进行任何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计划。本集团员工总数约为121名,本期间员工成本约为1,050,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