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特斯拉提出更宏大的激励计划,战略加码机器人,我们认为产业将加速量产。特斯拉公布了即将在11月股东大会接收投票的激励提案文件,其目标更为宏大,最高目标为8.5万亿美元市值、累计交付量2000万辆车、活跃FSD订阅数量超1000万人、累计交付100万台机器人,100万辆Robotaxis同时运行、4000亿美元的调整后EBITDA。我们认为该计划反映了特斯拉将加大对机器人的投入,我们认为机器人产业的量产将迎来加速。 ⚫机器人是特斯拉目标的重点,资源倾斜有望加大。在本次激励计划中,机器人列为考核目标,根据特斯拉总体规划第四部分的设想,特斯拉机器人将大规模进入现实世界。在本次的薪酬考核中,对机器人考核目标为累计交付100万,反映了特斯拉机器人将成为公司的重要战略。此外,机器人将成为盈利目标的重要抓手,我们测算若人形机器人销量达3-5千万台级别,将极大的助力特斯拉实现盈利目标。我们认为随着本次激励计划落地,特斯拉公司对机器人的资源倾斜将更显著的加大。 杨震021-63325888*6090yangzhen@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0060002香港证监会牌照:BSW113 ⚫特斯拉V3机器人有望于11月期间落地,并为产业发展提速。我们看到特斯拉Q2财报电话会明确机器人进展节奏,马斯克表示第三代人形机器人Optimus原型将在3个月内完成,并计划在26年初开始生产,目标未来5年内产量达到每月10万台。由于股东将机器人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我们预计特斯拉V3机器人有望在11月股东大会期间落地。考虑到本次特斯拉将机器人量产作为考核目标,我们预计V3机器人的设计和功能或更加完善,并推动人形机器人产业加快发展。 海外人形机器人即将落地,板块格局确定性有望上升:——机器人产业跟踪2025-08-31人形机器人有望进入万台阶段,看好高壁垒环节和企业:——机器人产业跟踪2025-08-24国内AI加速发展,启动人形机器人智能化引擎:——机器人产业跟踪2025-08-17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我们认为随着海外特斯拉机器人的落地,人形机器人板块格局的确定性有望上升,并带来板块投资机会,我们认为具备优秀制造和管理能力的零部件企业更加受益。相关标的:拓普集团(601689,买入)、三花智控(002050,买入)、五洲新春(603667,买入)、恒立液压(601100,未评级)、震裕科技(300953,买入)。 风险提示 产品降价风险、场景需求落地不明确导致低于预期、国家政策变化导致行业发展放缓、海外龙头厂商生产不及预期、行业融资不及预期、模型发展和数据采集慢于预期。 事件:特斯拉公布了即将在11月股东大会上接受投票的提案文件,拟通过新的阶梯式薪酬方案授予马斯克最多额外4.237亿股特斯拉股权。此前,特斯拉也曾推出激励计划,但本次的方案在市值目标和盈利目标更为宏大。 薪酬方案需要同时考核市值与业务,要求更严格。市值目标方面,最低一档为2万亿美元,最高档为8.5万亿美元。薪酬方案规定,每达到一个市值层级时,必须同时达成一个盈利或销售目标,才能触发一批股票的授予。盈利目标方面,调整后EBITDA目标从500亿美元起步,最高目标为4000亿美元。业务方面目标包括:特斯拉汽车累计交付量达到2000万辆、活跃FSD订阅用户数量连续3个月超过1000万人、累计交付100万台机器人,以及有100万辆Robotaxis同时在商业运行。 机器人是特斯拉规划的重要环节。根据特斯拉规划,总体规划第四部分设想了一个未来,特斯拉通过Optimus等产品和Robotaxi等服务将人工智能部署到现实世界中,重新构想劳动力、移动性和能源的构建块,以创造可持续的富足。在本次的薪酬考核中,对机器人考核目标为累计交付100万,反映了特斯拉机器人将成为公司的重要战略。 数据来源:Tesla,东方证券研究所 机器人将成为盈利和市值的重要抓手。根据特斯拉提交的激励目标,未来需要实现4000亿美元EBITDA、8.5万亿美元市值。假设量产后单台机器人2-3万美元,EBITDA%约30%,假设单台贡献0.75万美元EIBTDA,则1千万台特斯拉人形机器人年销量将贡献750亿美元EBITDA,将极大助力特斯拉实现盈利目标。我们认为从盈利角度看,机器人也将成为马斯克下阶段的重点抓手。 我们认为特斯拉V3机器人有望于11月期间落地并为产业发展提速。我们看到特斯拉Q2财报电话会明确机器人进展节奏,马斯克表示第三代人形机器人Optimus原型将在3个月内完成,并计划在26年初开始生产,目标未来5年内产量达到每月10万台。由于股东将机器人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我们预计特斯拉V3机器人有望在11月股东大会期间落地。考虑到本次特斯拉将机器人量产作为考核目标,我们预计V3机器人的设计和功能或更加完善,并推动人形机器人产业加快发展。 风险提示:产品降价风险、场景需求落地不明确导致低于预期、国家政策变化导致行业发展放缓、海外龙头厂商生产不及预期、行业融资不及预期、模型发展和数据采集慢于预期。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电话:021-63325888传真:021-63326786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