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行船舶入级和检验规则
第1章 通则
本章介绍了中国船级社(CCS)的宗旨、主要业务、组织架构以及国内航行船舶入级的适用范围、原则和过程。CCS致力于船舶与海上设施的安全和环境保护,通过技术支持、符合性确认和研究开发,为海上安全和入级规范制定做出贡献。CCS提供入级规范、法定服务和其他服务,并接受船旗国政府的授权进行法定检验。本章还定义了入级、入级船舶、中国水域、国内航行、特定航线、乘客、客船、货船等术语。
第2章 入级范围与条件
本章规定了国内航行船舶入级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除军用舰艇、木质船、游艇和渔船外,其他船舶均可申请入级。入级表示CCS认为船舶的结构、设备、推进系统、操舵系统等符合其规范的要求,并能维持船上的基本服务。入级过程包括规范的制订、审图、建造中检验、授予船级和签发证书、建造后检验和信息应用等阶段。本章还介绍了入级规范、规范制订、规范生效、等效与免除、新技术应用认可等内容。
第3章 产品检验
本章规定了海船和内河船舶的产品检验要求。海船产品检验有关要求按《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规定执行,内河船舶的产品持证要求按《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附录规定执行。
第4章 建造中检验
本章规定了申请建造中检验、船厂评估、开工前检查、其他试验/检验文件的核查、检验与试验、试验要求、船体检验和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文件资料等内容。检验项目包括船体、机械和电气三个方面,并对舱室试验、机械设备、锅炉、电气设备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第5章 海船建造后检验
本章规定了海船建造后检验的要求,包括重新入级、损坏和修理检验、改装或改建检验、受权法定检验、定义、检验种类与周期、船体与设备检验、船底外部及有关项目的检验、机械检验、锅炉检验、电气设备检验、其他等内容。本章还介绍了压载舱、处所、横剖面、代表性处所、关键结构区域、可疑区域、显著腐蚀、防腐系统、立即彻底修理、液货船的货物区域、非液货船货物区域、全面检验、近观检验、特殊考虑、货物长度区域、涂层状况等术语。
第6章 海船附加标志检验
本章规定了授予特殊任务船舶、航区限制、货物与装载特性、特殊性能、特殊检验、特殊设备和系统、货物冷藏装置等附加标志的检验范围和要求。本章还介绍了消防船、浮油回收船、顶推船—驳船组合体、石油沥青船、“动力定位系统”标志、“直升机设施”标志、“集装箱系固设备”标志、装载仪标志、货物冷藏装置附加标志等特殊船舶的附加标志检验要求。
第7章 河船建造后检验
本章规定了河船建造后检验的要求,包括重新入级、损坏和修理检验、改装或改建检验、定义、检验种类和间隔期、船体与设备检验、轮机检验、船底外部及有关项目检验、锅炉检验、循环检验、机械计划保养系统检验、临时检验、搁置检验等内容。本章还介绍了压载舱、处所、横剖面区域、可疑区域、显著腐蚀、立即彻底修理、液货船的货物区域、非液货船货物区域、全面检验、近观检验、特殊考虑、货物长度区域、涂层状况等术语。
第8章 河船附加标志检验
本章规定了授予特殊用途和类型船舶、航区或航线限制、货物特性、特殊性能、机舱自动化、特殊设备、特殊检验、货物冷藏装置等附加标志的检验范围和要求。本章还介绍了Ⅰ型客滚船、Ⅱ型客滚船和江海直达商品汽车滚装船、顶推船—驳船组合体、消防船、浮油回收船、江海直达集装箱船/散货船、化学品洗舱趸船、油船洗舱趸船、小型船舶、集装箱系固设备、太阳能辅助动力能源、机舱自动化、货物冷藏装置等特殊船舶的附加标志检验要求。
附录
本章附录部分规定了船体结构腐蚀磨耗控制值、舵轴承磨耗极限间隙、螺旋桨轴或尾管轴的轴承磨耗间隙、电气设备与电路的最低热态绝缘电阻、延长干坞检验间隔期试行导则—干坞检验展期(EDD)计划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