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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 2025年08月26日 TV业务持续量利双升 黄佳杰+ 852-25321599Harry.huang@firstshanghai.com.hk ➢上半年业绩持续高增:25H1收入547.8亿港元(下同),同比大增20.4%,整毛利率15.3%,同比下降0.6pct,主要由于低毛利率的光伏业务收入占比大幅提升,运营效率持续提升,费用率同比下降1.3pct,股东净利润10.9亿港元,同比大增67.8%(经调整股东净利润10.6亿港元,同比大增62%),利润表现接近预告上限。 陈晓霞+ 852-25321956xx.chen@firstshanghai.com.hk ➢TV中高端战略卓有成效:公司上半年全球TV出货1346万台,同比增长7.6%,持续跑赢行业(上半年全球TV出货9457万台,同比仅增长0.1%),销量市占率和销售额市占率分别达到14.2%和13.2%,TV产品结构优势凸显,MiniLED TV出货137万台,同比大增176%,出货占比提升6.6pct至10.8%。分区域看,国内TV出货量同比增长3.5%,优于行业整体表现,出货均价增长0.8%,带动国内TV收入同比增长4.4%至87.2亿港元,中高端品类受国补刺激出货持续高增,其中MiniLED TV出货量同比增长154%,占比提升至21.2%,国内TV毛利率同比提升1.7pct至19.4%。海外逆势跑赢行业,TV出货同比增长8.7%(行业出货增速为负0.4%),其中MiniLED TV出货量同比增长196.8%,占比7.7%,带动海外收入增长11.8%至196.3亿港元,毛利率14.4%,同比持平。 主要数据 行业家电股价9.70港元目标价13.00港元(+34.0%)股票代码1070已发行股本25.21亿股港股市值244.5亿港元52周高/低11.22港元/4.35港元每股净资产6.83港元主要股东TCL IndustrialHolding(54.03%) ➢创新业务已成第二增长曲线:创新业务收入198.8亿港元,同比增长42.4%,其中光伏业务收入达到111.4亿港元,同比大增111.3%,毛利贡献同比增长98.5%至10.7亿港元,目前累计经销商渠道已超过2380家,累计签约农户近28万和工商业光伏项目290个,业务体量持续高增长;全品类营销收入78.4亿元,同比增长1.2%,保持稳健,依靠TCL品牌多年深耕的品牌力和渠道布局,我们预计TCL品牌白电业务在海外市场会有持续的规模增长。 ➢上调目标价至13港元,买入评级:我们看好公司TV业务海外份额持续提升以及结构优化带来量利双升,公司有望持续兑现主业及新业务双轮驱动下高质量增长,我们上调公司2025-2027年收入至1199/1356/1539亿港元及净利润22.6/26.1/31.8亿港元,上调未来12个月目标价至13港元,对应2025-2027年15/13/10倍预测市盈率,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1)国内电视市场竞争格局恶化2)海外市场表现不及预期 附录1:主要财务报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 (852) 2522-2101传真: (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2025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