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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愿景ii收购公司2025年季度报告

2025-08-08美股财报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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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愿景ii收购公司2025年季度报告

请勾选标记以表明登记人(1)是否在过去的12个月(或登记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间内)已提交了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2)在过去90天内已受到此类提交要求。是 ☐ 否 ☒ 请勾选标记以表明注册人是否在前12个月内(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间内)已根据规则405 of S-T条例(本章的§232.405)电子提交了所有必需的交互式数据文件。是 ☒ 否 ☐ 请勾选以表明注册人是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还是新兴增长公司。参见《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中“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和“新兴增长公司”的定义。 如果一个新兴增长公司,如果注册人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以遵守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或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请打勾☐。 请勾选表示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根据交易所法第12b-2规则定义)。是 ☒ 否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有7,544,000股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发行在外。 目录 未来愿景ii收购公司未经审计的简要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6月30日 注意1—组织与业务运营 未来愿景II收购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新组建的空壳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豁免公司。公司成立旨在促成一家或多家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组合”)之间的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组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任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所有活动均限于公司的组织活动以及与首次公开募股(下定义)相关的活动。公司最早将在完成业务合并后才能产生任何营业收入。公司将以首次公开募股(下定义)和私募(下定义)所得款项产生的利息收入形式产生非营业收入。公司已选择12月31日为其财年结束日。 公司的创始人和赞助商是英属维尔京群岛的HWei超速有限公司(“赞助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注册声明于2024年9月11日生效。2024年9月13日,公司以每股10.00美元的价格完成了其500万单位的首次公开发行(“单位”),并就其中包含的普通股(“公开发行股”),实现了5000万美元的毛收入(“首次公开发行”,或“IPO”),并承担了1845513美元的发行费用。公司授予承销商一项45天的选择权,以IPO价格为额外购买最多750000单位,以覆盖任何超额认购。截至2024年9月13日,超额认购选择权已被行使,产生了750万美元的毛收入并存入信托账户。同时,在IPO结束时向承销商发行了57500股普通股作为代表股份(“代表股份”),28750股代表股份将在业务组合完成时作为递延承销佣金发行。 伴随着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完成,公司向主承销商完成了总金额为299,000股(“配售单位”)的私募,每股价格为10.00美元,产生了2,990,000美元的毛收入(“私募”)。(参见注释4)。 公司的初次业务组合必须与一个或多个目标企业发生,这些目标企业合计的公允市场价值至少为信托账户(下定义)持有的资产价值的80%(扣除管理为营运资金目的拨付的金额,如果允许,并扣除存入信托的任何递延承销折扣金额)在达成初次业务组合协议时。但是,公司只有在交易完成后的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更多的流通有表决权证券,或以其他方式收购对目标公司的利益足以使交易完成后的公司不需要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修订版)(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时,才会完成业务组合。没有保证公司能够成功完成业务组合。 2024年9月13日首次公开募股(IPO)结束后,来自IPO中出售的股份的净收益57,500,000美元(每股10.00美元)以及出售部分配售股份的部分收益被存入一个信托账户(\"信托账户\"),并投资于符合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2(a)(16)节所规定定义的美国政府证券,期限为180天或更短,或投资于符合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2a-7规则某些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该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直接的美国政府国库券,具体由公司确定。存入信托账户的本次发行的收益不会从信托账户中提取(1)至公司,直到初始业务组合完成,或(2)至公众股东,直到下列最早发生者:(a)初始业务组合完成,(b)作为本次发行部分单位出售的任何普通股(“公众股”)被适当提交以配合股东投票修改公司第二版修订的章程和公司章程(A)以修改公司义务的实质或时间 为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提供权利,使其股票与其初始业务组合相关联时被赎回,或若公司未能在2026年3月13日或最迟于2026年9月13日(一个“延期期”)完成初始业务组合,则可赎回公司100%的公众股,以及(B)与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权利相关的任何其他条款,以及(c)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未完成业务组合或在任何延期期内,则可赎回公司公众股,但需遵守适用法律。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未完成初始业务组合,则在上述(b)项所述的股东投票相关联的情况下,若某公众股东赎回了其普通股,则其在初始业务组合完成或清算之后不得从信托账户中获得资金,针对如此赎回的普通股。若存在任何债权人,信托账户中的所得款可能成为公司债权人的主张对象,这些债权人的主张可能优先于公司公众股东的主张。 未来愿景ii收购公司未经审计的简要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6月30日 股东将有权以当时信托账户中数额的按比例部分赎回其公众股份(最初每股10.05美元,加上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所产生的按比例计息,且此前未向公司支付其税务义务)。向赎回其公众股份的股东分配的每股金额不会被公司支付给承销商的延期承销佣金所扣减。普通股赎回价值在首次公开募股完成后按赎回价值记录,并根据会计准则编号(“ASC”)主题480“区分负债与权益”划分为临时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在商业合并完成时拥有至少500万美元的净资产有形资产,并且如果公司寻求股东批准,发行和在外的股票投票中多数投票赞成商业合并,公司将继续进行商业合并。公司将有且仅有18个月从首次公开募股结束或任何延期期间内完成初始商业合并(“合并期”)。如果公司在合并期内无法完成初始商业合并,公司将:(i) 停止除清算目的以外的所有运营,(ii) 尽可能及时但在其后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内,以每股价格赎回公众股份,该价格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信托账户中存入的总金额(包括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且此前未向公司用于营运资金或支付公司税务),除最多50,000美元的利息用于支付清算费用外,除以当时在外的公众股份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灭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益(包括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有);以及(iii) 在赎回后尽可能及时地,在得到公司剩余股东及其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解散和清算,每种情况均需遵守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债权人索赔义务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公司认股权证将没有赎回权或清算分配,如果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或任何延期期间内无法在18个月内完成商业合并,这些认股权证将作废。 创始人股份除下文所述外,均与本融资中包含的普通股相同,且创始人股份持有人享有与公众股东相同的股东权利,但除 (a) 在初始业务合并之前,仅创始人股份持有人有权投票选举董事,且创始人股份持有者多数可以因任何理由罢免董事会成员;(b) 在就公司在外部司法管辖区(开曼群岛境外)继续存续的投票中,创始人股份持有人将对每一创始人股份拥有十票投票权,而普通股持有人将对每一普通股拥有一票投票权;(c) 创始人股份受某些转让限制,如下文详述;(d) 公司的初始股东已与公司签订协议,依据 他们同意 (i) 在公司首次业务组合完成之时,放弃其创始人股份的赎回权,(ii) 在公司股东投票批准修改公司第二次修正并重述的章程以 (A) 修改公司因首次业务组合而须提供赎回其公众股份的义务实质或时间,或要在公司未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首次业务组合或在任何延期期间内赎回其100%公众股份,以及 (B) 关于与股东权利相关的任何其他条款,放弃其创始人股份和公众股份的赎回权,以及 (iii) 如果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或任何延期期间内未能完成其首次业务组合,则放弃其创始人股份从信托账户获得清算分配的权利(尽管如果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其首次业务组合,他们将有权从信托账户获得其持有的任何公众股份的清算分配),并且我享有注册权。如果公司将其首次业务组合提交给其公众股东进行投票,其创始人已经同意(并且其允许的转让方将同意)投票赞成其创始人股份、私募配售股份以及在此发行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以支持其首次业务组合。公司管理团队的其他成员已经签署了与公司赞助商就他们在此发行期间或之后获得的任何公众股份所签署的协议相似的协议。 未来愿景ii收购公司未经审计的简要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6月30日 公司将有18个月的时间从首次公开募股(IPO)结束之日起(或如果公司通过六次延长六个月的期限延长完成商业合并的期限,则最长为本次发行的结束之日起24个月),完成商业合并(“合并期间”)。如果公司在合并期间内无法完成商业合并,公司将(i)停止除清算目的以外的所有运营,(ii)在合理可能的最早时间,但不超过十 个工作日之后,以每股价格赎回公众股份,该价格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以及未先前支付给公司以支付其特许权和所得税以及与信托账户管理相关的费用(减去最多50,000美元已支付给公司的利息以支付税款和潜在的解散费用),除以当时未偿还的公众股份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灭公众股东的股东权利(包括进一步清算分配权,如有),并适用法律,以及(iii)在赎回后,在合理可能的最早时间,经我们的剩余股东和公司董事会批准,解散和清算,在每种情况下均遵守公司法规定的债权人索赔义务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 如果公司在组合期内未能完成业务合并,承保人同意放弃其持有的信托账户中延期承保佣金的权利,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该等金额将包括在可用于赎回公共股份的信托账户资金中。在这种情况下,剩余可供分配的资产每股价值可能会低于IPO单价(10.05美元)。 若第三方(不包括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向公司提供的服务或向公司销售的产品,或公司与其讨论达成交易协议的潜在目标公司,提出索赔,导致信托账户中的资金减少至低于(一)每股10.05美元以及(二)信托账户清算之日信托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每股金额低于10.00美元,则赞助方同意对公司承担责任。 由于信托资产价值的减少,公共股将减少,每次扣除可能提取以支付税款的利息。此项负债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或预期目标企业签署放弃寻求访问信托账户的任何和所有权利的索赔,也不适用于任何根据公司对首次公开募股承销商的赔偿而提出的索赔,该赔偿包括证券法项下的负债。此外,如果一份已签署的放弃被认为对第三方不可执行,则公司的发起人将不对该第三方索赔造成的任何负债承担责任。 2024年11月28日,该公司(维沃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简称“维沃”)以及未来愿景II收购合并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且为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完成业务合并而设立,简称“合并子公司”)已根据合并协议条款就业务合并达成一致,根据该协议,合并子公司将与维沃合并,维沃将存续合并。因此,维沃将成为未来愿景的全资子公司。维沃的前证券持有人将在业务合并完成时作为对价获得价值1亿美元的9,950,250股维沃普通股(相当于维沃已发行和在外的普通股约54.89%)(简称“对价股”)。合并协议包含协议各方的惯常陈述、保证和承诺。拟议合并的完成取决于合并协议中进一步描述的某些条件。 该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8-K表格以宣布合并协议。 2024年12月10日,各方签署了合并协议第1号修正案,要求公司促使VIWO股东就业务合并完成后VIWO股东将收到的对价股份签订锁定期协议。 该公司于2024年12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