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编著 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5) 编制单位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支持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动汽车与储能分会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 前 言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储能发展,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发展新型储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指出“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积极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双碳”战略实施。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编制《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5)》,研究国际新型储能发展形势,全面梳理2024年我国新型储能发展情况,并展望2025年新型储能行业发展趋势。 2024年,我国持续完善支持新型储能发展的政策体系,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健全电力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多元价值。与此同时,持续推动试点应用、健全标准体系、完善管理机制,引导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装机规模占全球总装机比例超过40%。新型储能技术路线“百花齐放”,涵盖全球工程应用的主要技术路线,调度运用水平稳步提高,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展望2025年,国家能源局将加强规划前瞻引领,科学谋划新型储能发展,大力推动创新技术研发和试点应用,努力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市场及价格机制,强化国际新型储能发展交流合作,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目 录 2024 年国际新型储能发展形势001 (一)全球加大新型储能战略投入002(二)国际新型储能市场快速增长003(三)新型储能技术不断拓展应用004(四)多个新型储能重大项目落地004 二 2024 年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情况007 (一)新型储能政策体系不断完善008 1. 国家层面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0082. 省级支持政策体系持续健全009 (二)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快速增加010 1. 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连年翻番0102. 重点地区新型储能发展加速0123. 单站规模时长呈增加趋势013 (三)新型储能应用效果逐步显现015 1. 新型储能应用聚焦主要场景0152. 新型储能多重价值逐步发挥017 (四)技术创新实践迈出坚实步伐018 1. 多类型技术路线加速落地实施0182. 各项储能技术创新取得新进展0193. 试点应用推动新技术加速转化021 (五)新型储能产业规模持续壮大022 1. 新型储能产量保持增长态势0222. 新型储能造价水平稳步下降024 (六)新型储能标准规范持续健全025 1. 新型储能标准体系逐步建立0252. 工程应用各环节标准日趋完善0253. 各技术路线标准制定有序推进026 2025 年中国新型储能发展展望027 (一)科学合理谋划新型储能发展028(二)健全新型储能参与市场机制028(三)加大核心技术装备攻关力度029 (四)促进新型储能多重作用发挥029 (五)巩固新型储能产业优势地位030 结束语031 2021—2024 年中国新型储能发展大事记033 (一)政策规范篇033 (二)技术创新篇040 (三)工程示范篇041 2024 年国际新型储能发展形势 2015年,在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近200个缔约方共同签署《巴黎协定》,设定了全球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目标。气候变化协定签署以来,全球能源转型进入快车道,可再生能源规模迅速增长,由此带来的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与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应用的“双高”问题凸显。在此情景下,新型储能成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全球能源转型发展的关键技术装备,世界各国积极出台政策措施,通过技术研发激励、市场规则创新、试点项目应用等措施推动新型储能发展。 (一)全球加大新型储能战略投入 2024年,全球能源转型和区域能源供需紧张等因素推动新型储能需求快速增长,美国、欧盟、英国等国家和地区持续加大新型储能技术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出台多项投资、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布局新型储能技术攻关,打造独立自主的新型储能产业链。 美国出台多项新型储能激励政策,促进新型储能技术产业发展。2022年发布的《通胀消减法案》提出,给予新型储能投资税收抵免补贴。2024年,美国能源部发布《储能战略和路线图(草案)》,明确储能战略发展方向;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关键和新兴技术清单》,将“能源存储和电池技术”列入其中。欧盟围绕净零排放技术攻关和自主制造能力培育,发布《净零工业法案》《先进材料产 业领导力通报》等文件,重点布局电池技术攻关,优先发展新型储能相关的先进材料。英国通过较为成熟的电力市场机制促进新型储能快速发展,新型储能可以参与中长期双边交易市场、日前集中交易市场、平衡机制及辅助服务市场等获得多重收益。日本发布《第七次战略能源计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30年新型储能产能达到150吉瓦时/年。韩国发布《能源技术开发路线图》,提出未来十年能源技术发展方向,包括压缩空气储能等技术攻关。澳大利亚发布《国家电池战略》,提出到2035年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电池技术和电池材料生产国,打造安全、弹性的电池供应链。拉美和中东地区是新型储能发展的重要新兴市场,巴西计划大规模采购电池储能系统,为电力系统提供调峰服务;智利积极发展风光储项目,通过《电力服务总法》明确新型储能盈利模式;沙特阿拉伯将新型储能作为其能源产业的重要构成。 (二)国际新型储能市场快速增长 2024年,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全球新型储能装机快速增长。截至2024年底,全球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约1.8亿千瓦,较2023年底增长约98%A,新增装机规模约0.9亿千瓦。其中,美国新增装机约1100万千瓦,英国新增装机约60万千瓦,澳大利亚新增装机约90万千瓦B。2024年全球储能电池出 货量达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65%A。全球储能系统出货量为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超60%B。 (三)新型储能技术不断拓展应用 2024年,各国持续开展新型储能技术创新探索。电化学储能领域,澳大利亚推动新型锂离子电池硅负极材料应用;美国和日本布局以铁-空气和锌-空气为代表的金属空气电池技术研究,正在推动技术示范。长时储能领域,美国、德国、日本等多国正在推进绝热压缩空气储能技术研究,英国建设了350千瓦/2500千瓦时液态空气储能中试平台。储能调控领域,美国、欧盟的研究机构在新型储能优化运行、集中控制等方面进行技术布局,英国、德国等国家探索新型储能智能化调度技术,推动新型储能替代电网投资。 (四)多个新型储能重大项目落地 2024年,各国积极推动不同应用场景新型储能项目实施,多个大型新型储能电站落地应用。美国加州投运单站规模328.7万千瓦时锂离子电池储能项目,缅因州建设8.5万千瓦/850万千瓦时铁-空气电池储能系统。英国苏格兰地区建设30万千瓦/6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目,提升苏格兰电力保供能力。比利时建设70万千瓦/280万千瓦时锂离子电池储能项目,单站规模欧洲最大。在中东和非洲地 区,沙特红海新城独立微电网项目投运,配置130万千瓦时智能组串式构网型储能系统;南非最大的光伏储能电站投运,其中锂离子电池储能规模为22万千瓦/114万千瓦时。 2024 年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情况 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双碳”目标引领下,我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能源保持快速发展,对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新型储能作为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技术,是促进大规模新能源开发消纳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各行业低碳用能的重要手段。“十四五”以来,我国新型储能支持政策日益完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不断取得突破,装机规模快速增加,新型储能行业逐步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 (一)新型储能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1. 国家层面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 “十四五”以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不断完善新型储能政策体系,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对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作出总体部署,提出促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制定《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明确新型储能项目规划布局、备案建设、并网调度、监测监督等环节管理的具体要求。 2024年,“发展新型储能”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颁布,明确指出“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从法律层面明确新型储能功能定 位。国家能源局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新型储能发展的重点环节,陆续出台多项支持政策。引导科学发展方面,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推动新型储能高效调度运用;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部署建设一批共享储能电站,探索应用一批新型储能技术。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统筹提升新型储能等各类调节资源建设规模和调用水平。完善市场机制方面,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新型储能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鼓励各地完善适应新型储能参与的市场交易机制。加强电站安全方面,印发《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企业组织实施新型储能项目涉网、并网需要遵循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2. 省级支持政策体系持续健全 “十四五”以来,各省(区、市)因地制宜出台促进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等,提出新型储能发展的思路和目标,从技术、产业、市场机制等方面支持新型储能发展。山东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在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容量补偿机制、支持长时储能发展等方面出台系列支持政策。广东将新型储能产业作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建省级指导意见、相关配套政策及地市实施细则的“1+N+N”政策体系。江苏加快发展独立储能,建立了电能量市场电价差、顶峰补贴费用和参与辅助服务市场获利的综合收益模式。 0102025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 浙江优化独立储能调用机制,发挥新型储能顶峰保供作用,在迎峰度夏、度冬期间增强电力供应保障。新疆结合“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建设,推动新能源与新型储能融合发展。湖北鼓励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推动多项先进技术试点应用。河北扩大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有效提升独立储能盈利空间。西藏积极探索构网型储能技术,并推动试点项目在高海拔地区落地。 2024年,全国各地通过容量租赁、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容量补偿等方式,积极探索创新市场模式和成本疏导机制,促进新型储能可持续发展。多个省份明确容量租赁指导价格。山西、广东、山东、甘肃、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和国网省间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湖北、浙江、福建、陕西、安徽、辽宁、河北南网等7个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作为全国首个区域电力市场完成整月结算试运行,13个省开展不同程度的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推动独立储能以“报量不报价”“报量报价”等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通过灵活准确的市场价格信号引导新型储能参与系统调节。近20个省(区、市)明确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准入条件、交易模式和价格机制。贵州、山西、云南等省份明确新型储能参与备用、爬坡、黑启动等辅助服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