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总局发布《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预计2026年1月1日生效,旨在加强境内免税市场监管。中烟香港公告称,具备烟草进出口国营贸易资格的唯一企业为中烟国际,双方已就保持中烟香港在中国境内免税市场独家销售的经营地位达成共识,该意见稿不影响公司在泰国、新加坡、中国香港/澳门的独家卷烟出口业务。新管理办法与2016年版本相比,主要变化包括:1)管理更严更全面,共5章39条,较16版的12条大幅增加;2)将从事境内免税烟草业务的企业细化为零售、批发、生产三个环节分别管理,并明确需按年度购进计划总量采购;3)第37条明确加热卷烟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不得在境内免税市场销售。新管理办法旨在让该市场更合规、堵上违法乱纪漏洞,利于免税业务健康发展。对中烟香港而言,其经营地位仍然牢固,后续建议关注公司进一步公告。风险提示:海外卷烟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烟叶价格大幅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