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房地产市场仍处于调整期,政策效能有所减弱,止跌回稳仍需加力。城市更新作为扩大内需、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核心举措,近年来顶层设计持续强化,在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因其发行期限长、资金成本相对较低等优势,成为城市更新项目的重要资金保障。
近年来,国家及地方层面通过政策优化和机制创新,逐步扩大专项债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和覆盖范围。专项债发行期限与城市更新项目周期匹配,其中95%以上规模的专项债发行期限在5年以上,棚户区改造专项债约70%的发行期限在1-7年,城中村及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约80%的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专项债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以及包含城中村在内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项目,年内投向上述领域的专项债券资金分别约为1,009亿元、438亿元,合计约占专项债支持城市更新项目资金总额的70%。北京、山东、河北、四川、江苏等地专项债对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支持力度较大。
专项债通过“资金定向注入-城市功能优化-需求释放-市场企稳”的传导机制,持续推进“好房子”建设,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作为城市更新的核心任务,是建设“好房子”、提升整体居住环境和居住品质的重要途径。当前“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政策存在增量政策空间,预计后续专项债资金对城市更新相关领域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增强,但区域化差异仍较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