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分析师:汪璐 执业证书编号:S0870523060005Tel:021-53686120 邮箱:wanglu@shzq.com 研究助理:汪雪凝 执业证书编号:S0870124070002Tel:021-53686284 邮箱:wangxuening@shzq.com 指数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为基金公司未来布局重点方向。从审查决定情况来看,5月排名前三的基金类型分别是指数基金65只、混合基金54只和债券基 金17只。 首批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基金更新进度。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样本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体评级AAA和隐含评级AA+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可以反映上交所信用状况比较好的科技创新企业公司债的整体表现。首批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基金有望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支持,同时为投资者创造更多参与科创领域投资的机会。 华夏基金获得变更持股5%以上股东的批复。本次变更源于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将原持有的对华夏基金10%的股权转让给卡塔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QatarHoldingLLC)。本次股权变更后,卡塔尔控股将成为继中信证券(62.20%)和迈凯希金融公司(27.80%)之后,华夏基金的第三大股东。根据全球主权财富基金网站(GlobalSWF),卡塔尔投资局是全球第八大主权基金,而卡塔尔控股正是卡塔尔投资局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东变更有利于拓展华夏基金的国际化视野,有望为华夏基金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 宏观数据点评 2025年5月新基金发行报告(新基金受理与机构新设篇) ——指数基金获青睐,首批科创债基金更新进展 报告日期:2025年06月23日 主要观点: 证券投资基金研究报告/基金产品发行报告 重要提示:请务必阅读尾页分析师承诺和风险提示。 一、证监会受理基金产品概况 按申请材料接受情况来看,简易程序134只,变更注册(简易) 20只;其中股票基金2只,混合基金56只,指数基金53只,债券基金 28只,FOF基金8只,QDII基金4只,其他基金2只,货币基金1只。 总数量154只,较上月(166只)有所减少,股票基金增加1只,混合基金增加23只,指数基金减少36只,债券基金增加7只,FOF减少5只,QDII基金和其他基金数量不变,货币基金减少2只。 图1、2025年4月与5月基金申请情况对比(截至2025年5月31日) 100 120.0% 89 90 100.0% 80 80.0% 70 60.0% 60 56 53 40.0% 50 20.0% 40 33 30 28 0.0% 21 20 13 -20.0% 10 8 -40.0% 1 2 44 22 0-60.0% 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指数基金债券基金FOFQDII基金其他基金 4月 5月 变化百分比 数据来源:Wind,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 按审查决定情况来看,简易程序153只,变更注册(简易)2只;其中股票基金3只,混合基金54只,指数基金65只,债券基金17只,FOF基金8只,QDII基金4只,其他基金4只。 总数量155只,较上月(148只)有增加,股票基金数量不变,混合基金增加31只,指数基金减少2只,债券基金减少26只,FOF增加6只,QDII基金减少6只,其他基金增加4只。 80 350.0% 70 6765 300.0% 60 250.0% 54 200.0% 50 43 150.0% 40 100.0% 30 23 50.0% 20 17 10 0.0% 10 8 33 2 4 4 -50.0% 0 0 -100.0% 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指数基金债券基金FOFQDII基金其他基金 4月 5月 变化百分比 图2、2025年4月与5月基金审查决定情况对比(截至2025年5月31日) 数据来源:Wind,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 二、热点基金关注 5月,首批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基金更新进度,其中8只获得第一次意见反馈,3只获得是否受理反馈。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样本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体评级AAA和隐含评级AA+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可以反映上交所信用状况比较好的科技创新企业公司债的整体表现。 11只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基金中,10只为发起式基金,反映出基金公司对该品种的信心与支持实力。首批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基金有望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支持,同时为投资者创造更多参与科创领域投资的机会。 表1、首批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基金基本信息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公司 受理决定或者 不予受理决定日 说明 1 招商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基金 2025/1/23 简易程序 2 富国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基金 2025/3/3 简易程序 3 鹏华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基金 2025/3/6 简易程序 4 工银瑞信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 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基金 2025/3/6 简易程序 5 海富通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基 金 2025/3/20 简易程序 6 博时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基金 2025/3/20 简易程序 7 创金合信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 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创金合信基金 2025/3/25 简易程序 8 兴银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基金 2025/3/31 简易程序 9 西藏东财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西藏东财基金 2025/5/9 简易程序 10 中银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基金 2025/5/9 简易程序 11 圆信永丰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圆信永丰基金 2025/5/9 简易程序 来源:证监会、Wind,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 三、基金公司其它重大事项变更 2025年1月-5月,有3家基金公司获得关于其他重大事项变更的批复:工银瑞信基金变更持股5%以上股东的批复(2月);博道基金变更持股5%以上股东的批复(3月);华夏基金变更持股5%以上股东的批复(5月)。 表2、2025年1月-5月基金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变更情况(截至2025年5月31日) 序号 申请人 申请事项 最新进展 最新进展日期 1 工银瑞信基金 变更持股5%以上股东 获批 2025/2/7 2 博道基金 变更持股5%以上股东 获批 2025/3/13 3 华夏基金 变更持股5%以上股东 获批 2025/5/15 来源:证监会、Wind,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 1、工银瑞信基金 证监会官网显示,工银瑞信基金于2025年2月7日获得变更持股5%以上股东的批复。证监会对瑞士银行有限公司(UBSAG)(以下简称“瑞银”)成为工银瑞信基金持股5%以上股东,对瑞银依法承接工银瑞信基金4,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20%)无异 议。 本次变更源于工银瑞信基金原股东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信”)被瑞银吸收合并,瑞银依法承接原瑞信持有的对工银瑞信基金20%的股权。尽管股东变动,但工银瑞信基金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的中文名称及中文简称不变,而公司英文简称由“ICBCCS”变更为“ICBCUBS”,英文全称也相应变更。 根据中国基金报,工银瑞信基金表示,将继续加强与双方股东协同,发挥中外方股东资源优势,进一步打造一流投资机构。 2、博道基金 证监会官网显示,博道基金于2025年3月13日获得变更持股5%以上股东的批复。证监会对杨梦成为博道基金持股5%以上股东,对杨梦依法受让博道基金3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3%)无异议。 杨梦系博道基金量化投资总监兼量化投资部总经理,目前在管产品13只,多为增强指数股票基金和普通股票基金;在管规模129.36亿元,是博道基金旗下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经理。除本次受让的对博道基金3%的股权,杨梦还通过上海博道如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间接持有对博道基金4.5%的股权,本次受让后,杨梦合计持有对博道基金7.5%的股权。 杨梦变更成为博道基金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博道基金通过员工持股激发团队活力的体现,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投研团队,契合了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提到的“支持基金公司依法实施员工持股等长效激励措施,提升核心团队稳定性”要求,但基金公司仍需注意过度依赖单一基金经理的风险。 3、华夏基金 证监会官网显示,华夏基金于2025年5月15日获得变更持股5%以上股东的批复。证监会对卡塔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QatarHoldingLLC)(以下简称“卡塔尔控股”)成为华夏基金持股5%以上股东, 对卡塔尔控股依法受让华夏基金238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10%)无异议。 本次变更源于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将原持有的对华夏基金10%的股权转让给卡塔尔控股。本次股权变更后,卡塔尔控股将成为继中信证券(62.20%)和迈凯希金融公司(27.80%)之后,华夏基金的第三大股东。 根据全球主权财富基金网站(GlobalSWF),卡塔尔投资局是全球第八大主权基金,而卡塔尔控股正是卡塔尔投资局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东变更有利于拓展华夏基金的国际化视野,有望为华夏基金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 分析师承诺 分析师汪璐 本人以勤勉尽责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依据公开的信息来源,力求清晰、准确地反映分析师的研究观点。此外,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公司业务资格说明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是具备协会会员资格的基金评价机构。 风险提示 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与第三方数据,我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本公司作出的任何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报告中对样本数据的抽样方法和结论,本公司保有最终解释权。本报告中的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承诺。我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损失负责。我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或财务顾问服务。业绩表现数据仅代表过去的表现,不保证未来结果。评价结果并不是对未来表现的预测,也不应视作投资基金的建议。 本报告版权归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获得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遵循原文本意地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