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国家基本情况与应对气候变化机构安排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中国气候类型复杂多样,气候灾害频发,生态环境脆弱,是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政府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建立了跨部门的协调机构,扎实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
中国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要求,编制了2012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个领域的六类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机构采用《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和《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作法指南》,活动水平数据主要来自官方统计,排放因子优先采用2012年本国特征化参数。与2005年清单相比,2012年清单的完整性和可比性有所提高。
第三部分 减缓行动及其效果
“十二五”期间,中国通过法律、行政、技术、市场等多种手段,探索符合国情的低碳发展新模式,在节能和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控制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努力增加碳汇、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15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21.7%,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2.0%,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3278万公顷。
第四部分 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需求及获得的资助
中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阶段,全面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和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不仅需要国内付出艰苦努力,也需要国际社会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 “十二五”时期,中国积极推进低碳发展和绿色发展战略,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行动,并为此投入了大量资金。未来15年的新增低碳投资需求约为30万亿人民币,其中新增节能投资约为10万亿、新增低碳能源投资约为20万亿。
第五部分 国内测量、报告和核查相关信息
中国已初步建立了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包括国家、地方和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体系,以及碳强度下降目标责任考核与评估体系。通过“十二五”时期的不断探索和持续推进,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统计指标及基础统计体系、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报告体系以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的评价考核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第六部分 其他信息
中国积极宣传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意识,注重发挥民间组织、媒体等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多渠道、多举措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国际合作加强对气候变化科学问题的认识,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的研发储备和应用能力,培育和推动低碳产业发展,逐步实现低碳经济转型。
第七部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对气候变化基本信息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通过改变发电燃料组合、改善能源效益、推广环保陆路运输、推广汽车使用清洁燃料、转废为能及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积极推动绿色低碳社区,有效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以减缓气候变化。从2005至2012年间,香港人口增长5.0%,本地生产总值实质增长29.2%,但同期间香港的用电量只增加了7.4%。从2005至2012年,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维持在6吨二氧化碳当量左右,香港单位本地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了20%左右。
第八部分 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对气候变化基本信息
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与行动,并取得积极成效。澳门特区政府致力于采取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提高能效以及公交优先等政策措施,推动低碳社会建设,减缓气候变化。澳门特区政府于2015年设立了应对气候变化跨部门专责小组,负责协调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履约相关的工作,包括制定“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减排行动,把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推广至私营机构和广大民众,动员全民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