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政策解读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5月21日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绿电直连的定义和直连线路产权问题。绿电直连指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政策要求并网型项目余电上网比例一般不超过20%,新能源项目整体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35%。
直连线路与费用规定
直连线路原则上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相关费用按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等。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减免费用。
存量负荷与降碳需求
存量负荷开展绿电直连的前提是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可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连。
应对欧盟碳壁垒
欧盟碳壁垒严苛,自2024年7月起需提供碳足迹声明及标签,2027年2月18日起所有超过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轻型运输工具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需持有“电池护照”才能进入当地市场。绿电直连可作为应对欧盟碳壁垒的有效工具,推动绿电的源网荷储,形成长期PPA,稳定新能源投资预期。
投资建议
出海欧盟地区的企业对绿电直连的需求较为刚性,建议关注晶科科技、协鑫能科。
风险提示
政策不及预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