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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奥思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61)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过去六个月回顾期内,集团收益维持稳定,总收益较去年同期轻微下跌2.2%至约492,2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503,400,000港元)。 •本集团的毛利率持续攀升,由去年的90.2%上升至92.0%。由于本集团销售组合内美容服务相对美容产品的占比进一步提高,美容服务占总销售的87.8%(二零二四年:84.1%),美容产品则占12.2%(二零二四年:15.9%)。 •纯利从去年同期40,100,000港元上升至55,500,000港元。 •期内整体纯利稳健,主要由于本年度未录得商誉减值支出(二零二四年:11,500,000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手头现金约632,500,000港元。 •建议宣派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3.5 港仙(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3.5港仙)。 经营摘要 美容服务业务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经营15间水磨坊美容中心、2间OasisHomme中心、4间OasisHairSpa生发活发中心、9间奥思医学美容中心、3间水之屋及1间OasisDental诊所。本集团经营的其他非奥思品牌美容服务中心包括14间Glycel美容中心、4间spaph+中心及1间AesMedicClinic医学美容中心。于期末,本集团于香港共经营53间美容中心。•尽管宏观挑战压抑香港的零售消费,本集团各个美容服务品牌于期内的表现稳定。期内,大部分品牌的营业额均有所增长,反映强而有力的市场推广措施及持续卓越的服务水平有助巩固客户忠诚度。•本集团已于期初大致完成美容服务门市的合并及搬迁工程。因此,于期内达致理想业绩受惠于旗下多个美容服务品牌现均汇聚于旗舰店,不但加强品牌之间的协同效应,亦使客户更方便地在同一地点享用一系列的美容服务。 产品销售业务 •于期末,本集团继续于香港经营1间销售ErnoLaszlo高级护肤品牌的零售店,以及1间销售HABA自家品牌美容产品的门市,亦销售旗下其他品牌,包括Glycel、Eurobeauté、DermaSynergy及O~KO!的美容产品。•Glycel产品仍然享有广泛曝光度,在香港及澳门的15个Glycel品牌店销售。 展望 •本集团预期当前的市场环境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持续疲弱。尽管前景不佳,本集团根据近期表现,仍有信心在未来六个月及之后取得理想业绩。这是源于本集团在业内的市场领导地位、无负债状态,以及多年来作为创新、可靠及专业的美容服务供应商所树立的正面声誉。 •本集团的股息政策亦将受到审慎控制。在不确定时期,“现金为王”—保持资金流动性可确保稳定性,以及把握机遇的灵活性。这种严谨的方式让我们得以把握新兴机遇,同时为股东带来可持续的回报。 •在维持及吸引客户方面,本集团将继续贯彻过往成功的稳健投资及创意营销政策。本集团将持续收购最新的美容设备,因其凭藉在市场提供最佳及最具创新性设备的能力,才得以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同时巩固市场领导地位。 •增强广告投资仍将是本集团的重中之重。旗下品牌目前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上的曝光度及活跃度较高,且此类平台已成为品牌与客户互动、传播信息、吸引新客户的重要渠道。 奥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 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已经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本公司独立核数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阅聘用协定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之独立核数师审阅中期财务资料”进行审阅。独立核数师已按其审阅准则,确认并无任何事情致使彼等相信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于各重大方面并非根据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申报”而编制。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未经审核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2 492,241 503,434 制成品存货之购买及变动 (39,160) (49,247) 其他收入 10,361 8,115 商誉之减值亏损 – (11,429) 其他收益或亏损 (1,053) (526) 员工成本 (227,323) (229,672) 折旧 (70,751) (78,352) 融资成本 (3,782) (5,046) 其他开支 (89,298) (83,822) 除税前溢利 71,235 53,455 税项 3 (15,750) (13,388) 本期间溢利 4 55,485 40,067 以下人士应占本期间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55,686 40,137 非控股权益 (201) (70) 55,485 40,067 每股盈利 基本 5 8.2港仙 5.9港仙 摊薄 5 8.2港仙 5.9港仙 未经审核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期间溢利 55,485 40,067 其他全面收益: 其后可能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因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异 (2,362) 156 本期间全面收益总额 53,123 40,223 以下人士应占本期间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53,324 40,293 非控股权益 (201) (70) 53,123 40,223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未经审核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经审核于九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 73,887 74,240 商誉 18,244 18,244 投资物业 192,041 192,041 物业及设备 66,177 82,460 使用权资产 214,418 222,175 租金按金 28,184 31,815 递延税项资产 4,979 5,027 597,930 626,002 流动资产 存货 38,466 44,992 应收账款 7 20,436 16,535 合约成本 50,592 47,953 预付款项 9,185 8,212 其他按金及应收款 20,846 16,670 即期税项资产 98 555 银行结余及现金 632,545 485,156 772,168 620,073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8 1,438 2,045 应计项目及其他应付款 116,736 95,283 修复成本拨备 34,029 34,640 合约负债 672,093 579,856 租赁负债 78,186 83,812 即期税项负债 13,621 35,096 916,103 830,732 流动负债净值 (143,935) (210,659)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53,995 415,343 未经审核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经审核于九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 68,055 68,055 储备 282,612 242,89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350,667 310,954 非控股权益 401 602 权益总计 351,068 311,55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86,373 87,995 递延税项负债 16,554 15,792 102,927 103,787 453,995 415,343 附注: 1.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编制基准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申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D2之适用披露规定所编制。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未经审核,惟已经由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阅聘用协定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之独立核数师审阅中期财务资料”进行审阅。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须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一并参阅。 会计政策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按公平值计量之投资物业除外。 除下文所述者外,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使用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编制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本集团年度财务报表所使用者相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于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之准则及诠释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附带契诺 之非流动负债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 售后租回之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香港诠释第5号之修订本(经修订) 财务报表之呈列—借款人对载有按要求 还款条款之有期贷款之分类 于本中期期间应用此等准则及诠释之修订本对此等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呈报之金额及╱或所载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2.收益及分部资料 于期内已确认之收益载列如下: 护肤品销售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提供疗程服务 总计 二 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确认时间 于某个时间点 59,939 80,182 – – 59,939 80,182 随时间 – – 432,302 423,252 432,302 423,252 总计 59,939 80,182 432,302 423,252 492,241 503,434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本集团按照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即主要经营决策者)报告之资料划分,以用作资源调配及评核表现之营运分部乃如下: (i) 产品分部 — 护肤品销售 (ii) 服务分部 — 提供美容院疗程服务、水疗服务及医学美容中心服务 下列为本集团于回顾期间按营运分部划分之收益及业绩分析: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产品分部 服务分部 抵销 综合 二 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销售予外界客户 59,939 80,182 432,302 423,252 – – 492,241 503,434 分部间销售 10,771 12,628 – – (10,771 )(12,628 )– – 合计 70,710 92,810 432,302 423,252 (10,771 )(12,628 )492,241 503,434 分部业绩 5,432 12,997 118,809 99,519 – – 124,241 112,516 其他收入 10,361 8,115 商誉之减值亏损(附注) – (11,429 其他收益或亏损 (1,053 )(526 融资成本 (3,782 )(5,046 中央行政成本 (58,532 )(50,175 除税前溢利 71,235 53,455 ) ) ) ) 附注: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商誉之减值亏损11,429,000港元与产品分部有关。 分部业绩指各分部所赚取之溢利,当中并未分配其他收入、商誉之减值亏损、其他收益或亏损、融资成本及中央行政成本(包括董事酬金)。此乃就资源调配及评核表现时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呈报之计量方法。 分部间销售乃按当时市场价格及已厘定之条款计算。 地区资料 本集团之业务位于香港、澳门及中国内地。本集团按地区划分之收益资料详述如下: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