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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388) 买入 2025年5月12日 整体业绩再创新高,股东回报持续强劲 金煊852-25321539Lexy.jin@firstshanghai.com.hk 业绩概览:25Q1港交所实现收入及其他收益68.6亿港元(同比+31.8%,环比+7.5%),归母净利润40.8亿港元(同比+37.3%,环比+7.9%),双双创下历史季度新高。盈利增长主要得益于现货、衍生品及商品市场成交量激增带来的交易结算费提升,以及新股市场融资活动回暖。从各业务板块来看,交易费及交易系统使用费/结算及交收费/联交所上市费/存托管及代理人服务费/市场数据费/其他收入在25Q1分别达25.3/16.0/4.1/2.3/2.8/4.8亿港元,同比变化分别为+60.3%/+56.3%/+11.8%/+25.5%/+3.8%/+8.5%。虽未公布季度股息,但2024年全年派息比率维持90%高位,显示股东回报稳定性延续。 罗凡环852-25321962Simon.luo@firstshanghai.com.hk 量价齐升驱动现货市场与沪深港通增长:25Q1现货市场收入为33.0亿港元,较24Q1大幅增长了14.2亿港元,现货市场日均成交金额达2427亿港元,同比激增144.2%,环比增长29.9%,创季度新高;其中16个交易日成交额突破3000亿港元,显示市场活跃度显著提升。南向资金(港股通)日均成交额达1099亿港元(同比+254.5%),北向(沪深股通)日均成交额1911亿元人民币(同比+43.7%),推动两地市场联动效应。截至25Q1,南向持仓市值为45140亿港元,较去年同期的23730亿港元增加了21410亿港元。 主要资料 衍生品与商品业务结构性分化延续:25Q1衍生品市场日均成交合约张数达186.6万张(同比+24.0%,环比+13.0%),股票期权及恒生科技指数期货为主要驱动力。商品业务方面,LME(伦敦金属交易所)成交量创11年来第二高季度水平,收费交易金属合约量价齐升,支撑商品部门收入增长。 投资收益继续保持平稳:公司25Q1实现投资收益净额为13.3亿港元(同比-0.9%),其中公司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净额为5.2亿港元(同比-3.6%),平均年化回报率为5.5%(24Q1为6.2%)。保证金及结算所基金的投资收益净额为8.2亿港元(同比+1.2%),平均年化回报率为1.6%(24Q1为1.8%)。虽然两者的收益率都有所下滑,但保证金资金金额的增幅让收益取得增长。 每股净现值42.5港元 主要股东Hong Kong 5.9%The Vanguard Group3.8%JP Morgan AssetManagement 3.0%Blackrock 2.8% 上调目标价至430.0港元,维持买入评级:随着港股市场的活跃度提升,特别是南下资金的持续流入,港交所的交易及结算收入有望保持稳定增长。此外,IPO业务的复苏(25Q1有17家公司上市募资187亿)以及中概股回归港股的趋势,将为港交所带来更多的上市公司资源和潜在的交易机会,长期来看,港交所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因此,我们预计2025年全年收入/净利润将达255.7亿/148.7亿港元(同比+14.3%/+13.9%),上调目标价至430.0港元,对应36.7x的PE,较前一收盘价有15.5%的涨幅,维持买入评级。 来源:彭博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www.mystockhk.com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第一上海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第一上海整理 附录:主要财务报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2025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