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本文档评估了牙买加在实施 BEPS 行动计划第 14 条(加强争议解决机制的有效性)方面的进展。牙买加拥有 17 个税收协定,其中 16 个已生效,所有协定均包含相互协商程序(MAP)条款。然而,牙买加在符合行动 14 最低标准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在税收协定和 MAP 实践方面进行改进。
关键数据
- 牙买加 MAP 库存案例数量:1 个(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牙买加 MAP 案例处理时间:所有案例均超过 24 个月平均处理时间
- 牙买加税收协定数量:17 个
- 牙买加已签署多边工具,计划修改部分税收协定以符合行动 14 最低标准
研究结论
- 牙买加需要修订 9 个税收协定,以符合行动 14 最低标准中关于争议预防、MAP 的可获得性和接入、MAP 案例解决以及 MAP 协议实施等方面的要求。
- 牙买加在争议预防方面符合行动 14 最低标准,因为它拥有双边预定价安排(APA)计划,并允许纳税人请求撤销双边 APA。
- 牙买加在 MAP 的可获得性和接入方面部分符合行动 14 最低标准,因为它在所有符合条件的案例中都提供 MAP 访问,但没有发布清晰的 MAP 指南。
- 牙买加在 MAP 案例解决方面几乎符合行动 14 最低标准,但其competent authority 运营独立于税务机关的审计职能,并且资源不足,导致 MAP 案例处理时间过长。
- 牙买加在 MAP 协议实施方面符合行动 14 最低标准,因为它承诺将实施所有 MAP 协议。
改进建议
- 牙买加应尽快批准多边工具,以修改不符合行动 14 最低标准的税收协定。
- 牙买加应发布清晰的 MAP 指南,并提供 MAP 案例处理的更多信息。
- 牙买加应增加对 competent authority 的资源投入,以确保及时有效地解决 MAP 案例。
- 牙买加应与所有税收协定伙伴国就 MAP 统计数据进行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