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rdan 目前与 39 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其中 37 个协定包含相互协商程序(MAP)条款。Jordan 已签署并批准了多边工具,通过该工具修改了部分税收协定,以满足行动 14 最小标准的要求。但仍有 15 个协定需要修改或重新谈判。
Jordan 目前没有双边预约定价安排(APA)计划,因此没有相关评估内容。Jordan 的 MAP 案件数量较少,2019-22 年期间仅关闭了 5 个案件,平均处理时间为 16.10 个月。Jordan 已签署并批准了多边工具,通过该工具修改了部分税收协定,以满足行动 14 最小标准的关于 MAP 的要求。但仍有部分协定需要修改或重新谈判,例如关于提出 MAP 请求的期限、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的条款。
Jordan 目前没有发布 MAP 指南,也没有在 OECD 网站上发布 MAP 简介。Jordan 计划在 2023 年第三季度发布 MAP 指南,随后发布 MAP 简介。
Jordan 目前没有 MAP 功能的专职人员,也没有相应的资源。Jordan 正在考虑在财政部的所得税部门重组中设立 MAP 功能,并计划为该功能提供充足的资源。
Jordan 的 MAP 案件数量较少,因此没有关于实施 MAP 协议的评估内容。Jordan 已签署并批准了多边工具,通过该工具修改了部分税收协定,以满足行动 14 最小标准的关于 MAP 协议实施的要求。但仍有部分协定需要修改或重新谈判,例如关于 MAP 协议实施时间限制等方面的条款。
建议:
- Jordan 应尽快制定计划,通过双边谈判修改需要修改的税收协定,以满足行动 14 最小标准的要求。
- Jordan 应尽快发布 MAP 指南,并在 OECD 网站上发布 MAP 简介,以提高 MAP 机制的透明度和可访问性。
- Jordan 应尽快设立 MAP 功能,并为该功能提供充足的资源,以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 MAP 案件。
- Jordan 应尽快制定 MAP 协议实施的时间框架,以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 MAP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