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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针: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04-26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简称:指南针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经营业绩变动说明 公司2025年一季度经营发展态势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 1.受益于国内资本市场2024年四季度以来的景气度持续回暖,公司的客户活跃度显著提升,公司的金融信息服务业务和证券业务均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4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5.93%。 2.公司金融信息服务业务的产品和服务以“体验式”销售模式开展,不同级别版本的产品销售周期各年度不完全相同,且全年分布不均衡。受此业务特点影响,公司可能呈现经营业绩全年分布不均衡的特点,由此公司2025年一季度业绩无法准确反映2025年全年业绩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完成了高端产品全赢系列私享家版软件的营销,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09%。 3.报告期内,麦高证券的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7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26%;利息净收入2,1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59%;报告期内,代理买卖证券款71.36亿元,较上年度末66.24亿元增长7.74%。 4.2025年一季度,公司持续扩大品牌推广及客户拓展力度,广告宣传及网络推广费用较上年同期呈现较大幅度增长,新增注册用户和付费用户数量较上年同期亦呈现较大幅度增长,投产比保持健康稳定,确保了业务长期可持续发展。此外,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在实施中,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等待期。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推出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报告期内相关股份支付费用较上年同期出现一定程度的增长。 (二)公司收购先锋基金股权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完成北京鹏康投资有限公司和大连亚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先锋基金22.5050%股权和33.3074%股权的收购,已持有先锋基金95.0100%股权,成为先锋基金控股股东。依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将先锋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形成对应商誉并确认了6,554万元的非经常性投资收益,该事项是导致本期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归母净利润产生较大差异的核心因素。 (三)股权激励行权情况说明 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由412,563,611股增加至412,590,211股,其中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26,600股,激励对象离职1名。在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本变更为598,255,805股;后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70股,公司股本由598,255,805股增加至598,256,675股。截至报告期末,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尚未行权数量为407,867份。 2.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处于行权等待期。 3.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5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本 次股权激励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5日,公司在内部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提出意见或异议,并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此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此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此次激励计划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相关事宜。 2025年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2月14日为授予日,以91.75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22名激励对象授予529.09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授予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和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根据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相应调整了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412,563,61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总额”的原则实施。 2025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因公司处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自主行权期,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公司总股本为412,590,211股,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较2024年12月31日增加了26,600股。截至2025年3月17日,公司已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的公司股本为598,255,805股。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进行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49.75元调整为每份34.310元;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59.20元调整为每份40.828元;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91.75元调整为每份63.276元。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数量及等待期不可行权数量由418.0588万份调整为606.1852万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由812.93万份调整为1,178.7485万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由529.09万份调整为767.1805万份。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截至报告期末,因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含已行权部分)累计为2,552.0272万份/万股,占期末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