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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评级增持(维持) 大单品发力,三类医疗器械及出海可期 报告日期2025年03月31日 投资要点: 收入及利润高速增长:巨子生物2024年总收入达到55.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7.2%,净利润为2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4%。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在功效护肤品、医用敷料等核心品类的持续创新和市场拓展,以及线上直销渠道的强劲表现。按品牌划分,核心品牌可复美收入达到45.4亿元,同比增长62.9%,占比82.0%;可丽金品牌收入8.4亿元,同比增长36.3%,占比15.2%。巨子生物2024年的毛利率为82.1%,同比下降了1.5个百分点,主要因市场推广和渠道拓展、产品结构等。 相关研究 【兴证海外消费】巨子生物(02367.HK)护肤品持续推新与放量-2024.08.21【兴证海外消费】巨子生物(02367.HK)持续扩充护肤品矩阵,注射产品即将上市-2024.04.03 胶原棒大单品2025年收入仍有望维持双位数增速,面霜类有望接棒成为大单品:可复美胶原棒为公司的明星产品,2025年4月公司有望推出胶原棒2.0系列,配方经过升级,特别添加了重组四型胶原蛋白,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功效,同时,公司有望通过跨界IP联名、新兴媒体投放等方式加强营销推广,拓宽使用场景和人群,有望维持2025年胶原棒大单品收入的双位数增速。公司成功推出了多款新产品,如可复美焦点系列和可丽金胶卷系列,对于焦点面霜,公司有望通过联名等方式提升复购率和品类渗透,收入有望在2025年实现3倍以上的增长。 分析师:宋婧茹S0190520050002BQI321songjingru@xyzq.com.cn 维持“增持”评级:展望2025年,巨子生物将推进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临床申报审批工作,同时公司计划在东南亚市场加速布局,开启出海元年。随着公司在重组胶原蛋白领域的持续创新和线上及线下渠道布局,巨子生物有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我们预计公司2025-2027年收入增速为25.7%/25.6%/21.6%;2025-2027年净利润增速分别为26.9%/25.3%/21.9%。 分析师:陈雅雯S0190524010001请注意:陈雅雯并非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注册持牌人,不可在香港从事受监管的活动。chenyawen@xyzq.com.cn 风险提示:1)市场竞争加剧;2)其他可能影响宏观环境因素;3)新产品研发受阻或市场接受度不及预期;4)负面新闻或产品事件。 收入及利润高速增长:巨子生物2024年总收入达到55.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7.2%,净利润为2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4%。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在功效护肤品、医用敷料等核心品类的持续创新和市场拓展,以及线上直销渠道的强劲表现。按品牌划分,核心品牌可复美收入达到45.4亿元,同比增长62.9%,占比82.0%;可丽金品牌收入8.4亿元,同比增长36.3%,占比15.2%。巨子生物2024年的毛利率为82.1%,同比下降了1.5个百分点,主要因市场推广和渠道拓展、产品结构等。 胶原棒大单品2025年收入仍有望维持双位数增速,面霜类有望接棒成为大单品:可复美胶原棒为公司的明星产品,2025年4月公司有望推出胶原棒2.0系列,配方经过升级,特别添加了重组四型胶原蛋白,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功效,同时,公司有望通过跨界IP联名、新兴媒体投放等方式加强营销推广,拓宽使用场景和人群,有望维持2025年胶原棒大单品收入的双位数增速。公司成功推出了多款新产品,如可复美焦点系列和可丽金胶卷系列,对于焦点面霜,公司有望通过联名等方式提升复购率和品类渗透,收入有望在2025年实现3倍以上的增长。 维持“增持”评级:展望2025年,巨子生物将推进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临床申报审批工作,同时公司计划在东南亚市场加速布局,开启出海元年。随着公司在重组胶原蛋白领域的持续创新和线上及线下渠道布局,巨子生物有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我们预计公司2025-2027年收入增速为25.7%/25.6%/21.6%;2025-2027年净利润增速分别为26.9%/25.3%/21.9%。 风险提示:1)市场竞争加剧:激烈竞争或导致公司市场份额提升不达预期;2)其他可能影响宏观环境因素:各地疫情爆发及其他可能性宏观因素或影响公司收入;3)新产品研发受阻或市场接受度不及预期:公司收入增速或将放缓;4)负面新闻或产品事件:或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 分析师声明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投资评级说明 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知晓的范围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客户可登录www.xyzq.com.cn内幕交易防控栏内查询静默期安排和关联公司持股情况。 有关财务权益及商务关系的披露 $$BusinessPublishStart$$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有关联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XIANGYUINVESTMENT(BVI)CO.,LTD.、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都江堰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源济康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南翼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兰溪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兰溪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即墨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枣庄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建石狮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红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海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滨江国投有限公司、GFFinancialHoldingsBVILtd.、广发证券、广发证券、泰州港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吴兴国有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建中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北岸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动车小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青岛蓝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滕州信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财金控股有限公司、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银行、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萍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沂盛(维尔京)国际有限公司、山东沂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印象大红袍股份有限公司、兖矿集团(开曼群岛)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城投控股有限公司、淮安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淮北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稠州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门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脑动极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天长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金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市数字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丰都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阳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德盛(BVI)有限公司、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水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姜堰经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国控集团有限公司、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溪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即墨区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西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衢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泉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都武侯产业发展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明水国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MixinInternationalTradingCo.,Limited、河南中豫信用增进有限公司、南阳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原大禹国际(BVI)有限公司、威海市环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福清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湖州莫干山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漳州高鑫发展有限公司、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怀远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徽商银行、JUNFENGINTERNATIONALCO.,LTD、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国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台商投资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新昌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浦江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度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万晟国际(维尔京)有限公司、新沂市交通文旅集团有限公司、XD民生银行、常德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南瑞鑫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石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赤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扬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无锡恒廷实业有限公司、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汨罗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ChinaCinda2020IManagementLtd、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资阳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银行、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创新发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ZhongyuanZhichengCo.,Ltd.、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金开集团有限公司、九江银行、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翼(香港)有限公司、济南市中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金金融国际(BVI)有限公司、重庆新双圈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ShenghaiInvestmentCo.,Limited、CoastalEmeraldLimited、山东高速集团、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泰兴市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潍坊市城区西部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投资银行业务关系。 使用本研究报告的风险提示以及法律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意 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本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