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监测服务系统技术规范
范围与适用性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监测服务系统的系统框架、上传数据要求及监测平台要求,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监测评估。
规范性引用文件
包括GB/T38185商用车辆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
术语和定义
定义了“监测服务系统”为一种用于监测道路运输车辆性能,由监测平台、通信网络和车载终端等组成的服务系统。
系统架构
系统由监测平台、通信网络和车载终端组成,监测平台接收车载终端上传数据,对车辆技术性能进行评价并出具报告。
车载终端上传数据要求
车载终端应能按照监测平台要求上传整车稳定性参数、载质量、发动机和驱动电机功率、电机系统运转参数、转向系参数、制动系参数、行驶系参数、智能化系统信息等数据。
监测平台要求
功能要求
- 管理功能:包括终端管理、基础信息管理、行驶记录管理、多媒体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平台运行监控管理。
- 查询统计功能:平台应具有车辆上传信息、评价信息的查询和统计功能。
- 报表导出功能:所有查询结果及统计分析结果均支持excel报表导出。
- 监测评价功能:平台至少监测表1中信息,并对车辆技术性能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性能与其它要求
- 平台总体性能:支持平台7×24h不间断运行,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120min。
- 平台接入车载终端性能:支持超过100,000台车辆的监测服务能力。
- 平台响应时间:最大并发用户数达到系统设计要求时,各事务平均响应时间不应超过单用户平均响应时间的5倍。
- 数据存储和备份:数据在线存储时间不得少于183天,每月进行全量备份,每周进行增量备份,系统数据恢复时间不超过5h。
- 地图数据质量:电子地图应使用经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电子地图,更新频率不少于一年一次。
- 安全要求:满足GB17859第3级及以上安全要求,数据库中关键数据加密存储,用户密码加密存储,操作和数据记录至少存储183天,采用备份平台实现自动切换。
- 平台运行环境:通信网关、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独立部署,数据库服务器能支持大数据量存储与检索,局域网网络数据交换速度应不低于1Gb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