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数字化技术规范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数字化建设及数字化交付,规定了总体架构、数字化对象要求、数字化交付要求及支撑保障技术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了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数据质量模型、公路设计规范、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公路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等。
术语和定义
定义了高速公路改扩建、数字化、数字化交付、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等关键术语。
总体架构
规定了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数字化建设应遵循的原则,包括面向运维期智能化应用、全生命周期数据流通和共享、分阶段数字化建设等,并应符合总体架构图。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数字化对象要求
规定了勘察期、设计期、施工期数字化对象的要求,包括基础勘测、基础设施及沿线设施勘察、改扩建临时工程、既有高速公路调查与评价、高速公路基础设施设计、沿线设施设计、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施工过程、智能化监测与管理等。
勘察期数字化对象
包括水文调查与勘测、地质勘测、气象调查、地形图测绘、环境保护调查、路线勘察与调查、路基路面及排水勘测与调查、桥涵勘测与调查、隧道勘测与调查、路线交叉勘测与调查、沿线设施勘测与调查、既有高速公路调查与评价等。
设计期数字化对象
包括高速公路基础设施设计(路线、立体交叉、路基、排水、路面、桥涵、隧道)、沿线设施设计、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设计等。
施工期数字化对象
包括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施工(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路线交叉工程)、沿线设施施工、改扩建试验、检测、施工、智能化监测与管理(进度计划管理、安全管理、监理过程、费用管理、施工路段通行管理)等。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数字化交付要求
规定了数字化交付内容要求和指标要求。
数字化交付内容要求
包括高速公路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服务设施、运营管理设施、改扩建工程试验、检测、施工过程等数字化信息模型的交付要求。
数字化交付指标要求
规定了数字信息精细度、精度、更新频率等指标要求,如模型精细度、位置信息误差、尺寸信息误差、养护数据误差、交通流信息精度、交通事件信息准确率、信息更新周期等。
支撑保障技术要求
规定了数据传输、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等技术要求。
数据传输
要求数据传输网络遵循先进性与实用性、可靠性与安全性等原则,满足数字化施工相关智能设施与系统的实时数据交互需求,并采用统一的时钟同步。
数据管理
提出数据管理技术要求,包括数据质量、数据资产、数据共享与交换、数据分析等,并规定了数据质量评估维度、测量方法、管理流程、资产管理功能、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分布与存储要求、数据共享内容与接口、数据分析能力等。
数据安全
规定了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共享交换等环节的安全要求,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计算环境、身份认证体系、密码系统应用、网络结构安全、访问控制、网络设备防护、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和恢复、数据处理安全、数据共享交换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