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交通流轨迹、交通事件等状态特征数字化表达技术的总体要求、应用场景、数据集及接口要求,旨在推动智慧公路建设,提升路网管理运行和服务水平。
关键数据
- 年平均日交通量或日设计交通量不少于12000且设计服务水平不低于二级的高速公路宜全线开展交通流数字化感知。
- 交通事故、交通拥堵及道路阻断等交通事件频发区域、低能见度交通气象常发区域,宜设置为监测区域,开展交通流数字化监测。
- 跨江河特大桥、特长隧道宜开展交通流数字化监测。
- 出入口车道总数超过10个的收费站区域宜开展交通流数字化监测。
- 二类及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宜开展交通流数字化监测。
- 一般气象环境条件下,各场景交通流数字化相关感知设备性能要求见表1。
- 交通流数字化应具备车流量、平均车速、分车道车流量、分车道平均车速、分车道占有率、排队长度参数等交通流参数检测功能。
- 交通流数字化应具备停止事件、逆行事件、拥堵事件、机动车驶离等交通事件自动检测及事件报警信息提示功能。
- 交通流数字化应具备车流量、平均车速、分车道车流量、分车道平均车速、分车道占有率、排队长度参数等交通流参数检测功能。
应用场景
- 高速公路主线路段:实现车辆标识、时间戳、车型、车速、车辆位置、所在车道、车辆唯一轨迹流等信息,并上报开放服务平台。
- 高速公路匝道:识别并采集车辆标识、时间戳、车型、车速、车辆位置、所在车道、车辆唯一轨迹流等信息,并上报开放服务平台。
- 收费站:识别并采集车辆号牌、时间戳、车型、车速、车辆位置、所在车道、车辆唯一轨迹流等信息,并上报收费站监控系统。
- 服务区:识别并采集车辆号牌、时间戳、车型、车辆位置、车辆轨迹流等信息,并上报服务区监控系统。
- 隧道:在隧道出入口及隧道内部,采集车辆号牌、时间戳、车型、车辆位置、车道、车辆唯一轨迹流等信息,并上报监控系统。
研究结论
- 交通流数字化表达功能是智慧公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建立感知交互、边缘数据处理、数据平台、数据与通信传输等层级和功能。
- 交通毫米波雷达、智能视频等交通流数字化检测采集装备应具备车辆标识、车辆类型、车辆高精位置坐标连续检测、交通事件动态发现等功能。
- ETC路侧单元及其他短程通信路侧单元等通过与车载装备(OBU)交互实现交通流数字化获取的装备,应具备车辆唯一标识、车辆类型、检测区域内车辆高精位置坐标连续检测等功能。
- 宜采用融合感知技术及装备,实现交通毫米波雷达与视频车辆牌照识别或ETC路侧单元、其他短程通信路侧单元等融合感知和获取能力。
- 交通流数字化应具备停止事件、逆行事件、拥堵事件、机动车驶离等交通事件自动检测及事件报警信息提示功能。
- 交通流数字化应具备车流量、平均车速、分车道车流量、分车道平均车速、分车道占有率、排队长度参数等交通流参数检测功能。
- 通过融合感知实现车辆唯一标识和车辆驾驶行为监测功能的设备,可具备个体车辆急加速、急减速、急变道、超速、慢速等不良驾驶行为分析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