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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9日 重卡行业 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政策加码,燃气车有可能首次纳入新购补贴范围 2025年3月1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其中1)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按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及新购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标准。提前报废的中型货车,补贴1.0-2.5万元/辆(人民币,下同);重型货车补贴1.2-4.5万元/辆;2)报废后新购国六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为报废补贴加新购补贴。新购中型国六货车补2.5万元、新能源补3.5万元;重型货车按轴数补,2轴国六补4.0万元、新能源补7.0万元,3轴国六补5.5万元、新能源补8.5万元,4轴及以上国六补6.5万元、新能源补9.5万元。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3.5万元/辆;3)通过阶梯式补贴推动更新为国六或新能源车型。中央与地方财政按区域差异化分担(东部85%、中部90%、西部95%),最高补贴达9.5万元/辆(重型新能源货车),资金来源于超长期特别国债,实施期限为2025全年。 陈庆angus.chan@bocomgroup.com(86)2160653601 李柳晓,PhD,CFAjoyce.li@bocomgroup.com(86)2160653601 补贴范围扩展到国四,燃气车有可能首次纳入新购补贴范围。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聚焦于淘汰国三、国四排放货车。报废补贴范围扩展至国四,与之前两部委发布的政策内容一致,符合市场预期。新购补贴范围为新能源加国六,而2024年细则则要求是新能源加国六柴油,因此我们预期燃气车有可能首次纳入新购补贴范围。假设燃气车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在报废更新时,可以按照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的标准享受补贴。此次细则或意味着燃气车将首次享受购车补贴,超出市场预期。同时,2025年政策特别强调对新能源货车的定向补贴,如“仅新购新能源冷链配送货车”单独补贴3.5万元/辆,且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可叠加更高补贴(如重型新能源货车最高9.5万元/辆),若地方配套资金充足,实际补贴可能更高。目前新能源重卡价格依然较天然气和柴油重卡贵约10万元,补贴降低购车的首付和贷款压力,拉动新能源车的需求。 补贴带动重卡行业修复。根据近年来的淘汰进度和市场更新情况估算,国三和国四营运重卡的保有量可能在100万到150万辆之间。国三标准实施时间较早,多数国三营运重卡已接近或达到15年的强制报废年限,这也促使其进入报废周期。而国四营运重卡的报废高峰期预计在2025-28年。在政策的刺激下我们预期会为今年重卡的带来12-15万辆的增量,重卡一年销量的基本盘为80-90万辆,因此2025年销量有望冲击百万辆水平。燃气重卡2025年1-2月累计销售2.54万辆,同比增长59%。新能源重卡1-2月累计销售1.53万辆,同比增长170.4%。在政策支持下燃气重卡/新能源重卡将加快对柴油的替代。在我们覆盖的公司中,看好龙头中国重汽(3808 HK/买入)和潍柴动力(2338 HK/买入)。 交银国际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68号万宜大厦10楼总机: (852) 3766 1899传真: (852) 2107 4662 评级定义 重卡行业 分析员披露 本研究报告之作者﹐兹作以下声明﹕i)发表于本报告之观点准确地反映有关于他们个人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其发行者之观点;及ii)他们之薪酬与发表于报告上之建议/观点幷无直接或间接关系;iii)对于提及的证券或其发行者﹐他们幷无接收到可影响他们的建议的内幕消息/非公开股价敏感消息。 本报告之作者进一步确认﹕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按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之操守准则的相关定义】并没有于发表本报告之30个日历日前交易或买卖本报告内涉及其所评论的任何公司的证券;i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并没有担任本报告内涉及其评论的任何公司的高级人员(包括就房地产基金而言,担任该房地产基金的管理公司的高级人员;及就任何其他实体而言,在该实体中担任负责管理该等公司的高级人员或其同级人员);ii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并没拥有于本报告内涉及其评论的任何公司的证券之任何财务利益。根据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第16.2段,“有联系者”指:i)分析员的配偶、亲生或领养的未成年子女,或未成年继子女;ii)某信托的受托人,而分析员、其配偶、其亲生或领养的未成年子女或其未成年继子女是该信托的受益人或酌情对象;或iii)惯于或有义务按照分析员的指示或指令行事的另一人。 有关商务关系及财务权益之披露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有关联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光年控股有限公司、七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致富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LeadingStar(Asia)HoldingsLimited、武汉有机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小南国控股有限公司、SincereWatch(HongKong)Limited、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民集团有限公司、集海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君圣泰医药、天津建设发展集团股份公司、长久股份有限公司、乐思集团有限公司、出门问问有限公司、趣致集团、宜搜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老铺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中赣通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地平线、多点数智有限公司、草姬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赛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投资银行业务关系。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集团公司现持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七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已发行股本逾1%。 免责声明 本报告之收取者透过接受本报告(包括任何有关的附件),表示幷保证其根据下述的条件下有权获得本报告,幷且同意受此中包含的限制条件所约束。任何没有遵循这些限制的情况可能构成法律之违反。 本报告为高度机密,幷且只以非公开形式供交银国际证券的客户阅览。本报告只在基于能被保密的情况下提供给阁下。未经交银国际证券事先以书面同意,本报告及其中所载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i)复制、复印或储存,或者(ii)直接或者间接分发或者转交予任何其它人作任何用途。 交银国际证券、其联属公司、关联公司、董事、关联方及/或雇员,可能持有在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公司之证券、幷可能不时进行买卖、或对其有兴趣。此外,交银国际证券、其联属公司及关联公司可能与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的公司不时进行业务往来,或为其担任市场庄家,或被委任替其证券进行承销,或可能以委托人身份替客户买入或沽售其证劵,或可能为其担当或争取担当幷提供投资银行、顾问、包销、融资或其它服务,或替其从其它实体寻求同类型之服务。投资者在阅读本报告时,应该留意任何或所有上述的情况,均可能导致真正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本报告内的资料来自交银国际证券在报告发行时相信为正确及可靠的来源,惟本报告幷非旨在包含投资者所需要的所有信息,幷可能受送递延误、阻碍或拦截等因子所影响。交银国际证券不明示或暗示地保证或表示任何该等数据或意见的足够性、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或公平性。因此,交银国际证券及其集团或有关的成员均不会就由于任何第三方在依赖本报告的内容时所作的行为而导致的任何类型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随之而发生的损失)而负上任何责任。 本报告只为一般性提供数据之性质,旨在供交银国际证券之客户作一般阅览之用,而幷非考虑任何某特定收取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任何特别需要。本报告内的任何资料或意见均不构成或被视为集团的任何成员作出提议、建议或征求购入或出售任何证券、有关投资或其它金融证券。 本报告之观点、推荐、建议和意见均不一定反映交银国际证券或其集团的立场,亦可在没有提供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更改,交银国际证券亦无责任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或意见之更新。 交银国际证券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地评估本报告内的资料,考虑其本身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需要,在参与有关报告中所述公司之证劵的交易前,委任其认为必须的法律、商业、财务、税务或其它方面的专业顾问。惟报告内所述的公司之证券未必能在所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或供所有类别的投资者买卖。 对部分的司法管辖区或国家而言,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会抵触当地法律、法则、规定、或其它注册或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的任何人或实体分发或由其使用。本报告的发送对象不包括身处中国内地的投资人。如知悉收取或发送本报告有可能构成当地法律、法则或其他规定之违反,本报告的收取者承诺尽快通知交银国际证券。 本免责声明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具同等效力。若两种文本有矛盾之处,则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