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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支撑新能源高景气,高性能锂电趋势利好龙头 |报告要点 2025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李强总理作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发展海上风电,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我们预计,在新能源发电经济性突出、“双碳”指引明确的背景下,2025年风电光伏装机需求有望保持高景气度,海风有望迎接加速建设期,前两年特高压开工线路有望迎来集中交付期,提振相关公司业绩。两会明确将智能网联新能源车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低碳、高性能、全球化有望成为锂电发展趋势。 |分析师及联系人 电力设备 双碳支撑新能源高景气,高性能锂电趋势利好龙头 行业事件 2025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李强总理作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发展海上风电,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双碳目标有望支撑风光装机高景气 投资建议:强于大市(维持)上次建议:强于大市 我们认为,发电侧提高新能源发电量占比是实现“双碳”的重要途径之一,新能源基地是支撑2025年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规模的重要构成部分。2024年我国光伏风电发电量占全社会总用电量比例约19%,同比提升约3pct,同期我国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占总新增电源装机比例超过80%,我们预计,在新能源发电经济性突出、“双碳”指引明确的背景下,2025年风电光伏装机需求有望保持高景气度。 海风2025年有望迎接加速建设期 2025年1月末以来,重点海风项目如三峡大丰、江苏国信大丰、广东帆石一等项目均已开工,海风逐步进入开工建设旺季,或带动相关企业排产交付环比提升;全年随着限制开工不利因素逐步解除,海风建设有望加速,我们预计2025年国内海风新增装机有望达15GW,同比高增。 相关报告 外送通道加速建设助力特高压业绩增长 1、《电力设备: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入市,有 望 推 动 高 质 量 风 光 储 产 品 需 求 提 升 》2025.02.112、《电力设备:2025年春节电新行业点评:固 态 电 池 及 国 产 算 力 设 备 端 发 展 提 速 》2025.02.07 投资节奏角度,国网2025年电网投资将超6500亿元,较2024年有显著提高;线路建设节奏角度,2025年有望实现蒙西-京津冀、藏东南-粤港澳、巴丹吉林-四川、南疆-川渝,陕西-河南5条直流线路开工,按照特高压建设周期1.5-2年估算,2025年或将成为开工线路集中交付期,相关公司有望迎来订单和业绩双高。低碳、高性能、全球化成锂电发展趋势 2025年两会明确将智能网联新能源车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我们认为智能网联化快速发展对锂电池提出了更高要求,驱动其技术迭代升级,发展更高能量密度,长寿命性能锂电池。3月3日,欧盟主席表示将于本月修订二氧化碳排放标准法规,允许欧洲汽车制造商在三年内灵活履行排放合规要求。政策有助于稳定市场需求,促进中国企业提升技术水平。 储能市场化机制有望进一步完善 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建议,完善新型储能市场参与机制,拉大峰谷价差、丰富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完善容量补偿机制;建立新型储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有望推动储能产品性能及交易能力的差异化更加明显,供应商头部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现货市场峰谷价差的扩大或推动高质量储能产品的需求提升,并有望推动储能系统价格体系底部回升。投资建议 建议关注:1)成本渠道技术优势突出的晶硅龙头隆基绿能、通威股份、晶科能源、晶澳科技、阿特斯、爱旭股份、东方日升;2)格局有望优化的辅材龙头福莱特、帝科股份、聚和材料、福斯特;3)风电优质企业东方电缆、中天科技、大金重工、海力风电、三一重能;4)产品渠道优势加强的阳光电源、上能电气、科华数据;5)具备技术规模优势的电池材料龙头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容百科技、厦钨新能、天赐材料;6)受益特高压建设加速的中国西电、平高电气、许继电气、国电南瑞。 扫码查看更多 风险提示: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海外政策变动风险;行业竞争加剧。 风险提示 1)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近几年光伏、锂电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其价格波动主要受供需关系变化影响,若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或产能投放出现较大变动的情况,均可导致价格波动。 2)海外政策变动风险。海外市场是我国诸多新能源产业链公司的重要市场,当海外市场国家相关贸易政策、关税政策、对当地企业的扶持政策等发生变化时,均或将对公司出口业务产生影响。 3)行业竞争加剧。光伏老旧产能正处于陆续出清过程中,其退出速度与行业需求的边际变化相关,Q4为我国光伏装机传统旺季,边际需求环比好转或将拉长产能退出周期,导致行业竞争持续激烈的状态有所延长。 评级说明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制作,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以下统称为“国联民生证券”。本报告的分销依据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由国联民生证券于该国家或地区的具有相关合法合规经营资质的子公司/经营机构完成。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接受中国证监会监管,负责本报告于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的分销。国联证券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具备香港证监会批复的就证券提供意见(4号牌照)的牌照,接受香港证监会监管,负责本报告于中国香港地区的分销。本报告署名研究人员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分析师资质信息和香港证监会批复的牌照信息已于署名研究人员姓名处披露。 权益披露 国联证券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跟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并没有任何投资银行业务关系,且雇员或其关联人士没有担任本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或发行人的高级人员。 一般声明 除非另有规定,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版权均属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其附属机构(以下统称“国联民生证券”)。未经国联民生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报告及其所包含的材料、内容。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均为国联民生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 本报告是机密的,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国联民生证券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国联民生证券的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国联民生证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国联民生证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过往的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预示和担保。在不同时期,国联民生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国联民生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国联民生证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特别声明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国联民生证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国联民生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版权声明 未经国联民生证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者承担。 联系我们 上海: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8号星立方大厦8层深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68号卓越时代广场1期13楼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08号玖安广场A座4层无锡: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