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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和东亚经济研究所 政策简报 提升消费者信心:加强东盟数字市场内的法律法规体系与跨境纠纷解决机制 关键消息: 东盟不断扩大的数字• 经济需要采用全面的在线消费者保护法律,涵盖线上交易的每一个阶段:购买前、购买中和购买后。 Mahirah Mahusin 和 Hilmy Prilliadi 有效保护消费者• 依赖于明确履行预合同信息义务,确保在线交易的透明度并防止误导性行为。 东盟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凸显了保护在线消费者的重要性。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使用量的激增,强大的消费者保护机制对于应对数字交易固有的风险至关重要。本政策简报探讨了东盟当前的在线消费者保护状况,强调了在整个在线交易过程中建立全面的法律和政策框架的必要性。该简报基于《东盟消费者保护战略行动计划》及现有的立法措施,指出了覆盖范围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口。分析强调了在促进透明度和消费者信任方面履行合同前信息义务的重要性。关键政策建议包括为数字平台建立最低保护标准、制定详细的合同前规定以及创建一个互联互通的东盟在线纠纷解决(ODR)网络。这些措施旨在增强消费者信心、确保安全的数字市场,并使东盟的做法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数字平台和对等 -• 交易平台必须遵守最低保护标准,重点在于打击欺诈并建立有效的内部纠纷解决机制。 创造一个• 可互操作的东盟在线纠纷解决网络对于解决跨境消费者投诉至关重要,能够在成员国之间提供高效且一致的救济。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加强消费者保护越来越需要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重点关注四个关键方面:(i)法律和政策框架;(ii)消费者赋能与企业指导;(iii)执法,包括跨境调查;以及(iv)纠纷解决与救济(联合国贸发会议,2020)。在线消费者保护涵盖了交易的各个环节:购前、购中和购后。 确保一致性• 并且应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包括RCEP电子商务章节中概述的标准,东盟成员国应当对其在线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在2022年,东盟地区的互联网用户数量达到4.6亿,约占该地区总人口的70%。预计从2024年到2029年,用户数量还将增加7740万(Statista, 2024a)。同样,电子商务用户预计到2028年将达到3.913亿,渗透率将从2024年的48.9%上升至2028年的60.3%(Statista, 2024c)。鉴于在线消费者活动的显著增长,东盟成员国(AMS)采用强有力的在线消费者保护法律变得至关重要。这些措施为在线交易提供法律保障,确保交易在一个安全、可靠和受信任的环境中进行,并确保有申诉机制。 Mahirah Mahusin ERIA 数字创新和可持续经济经理 所有AMS均已出台立法以防止消费者被误导购买产品或服务。然而,尽管其中一些法律可能是技术中立的,它们往往缺乏有效的和明确的法律条款来应对在线交易的独特挑战,更不用说涵盖上述四个关键方面了。一项具有约束力的“采用并/或维持”条约义务将要求某些AMS制定新的立法或规定,明确针对电子商务。 Hilmy Prilliadi ReseachAssociate 在 ERIA 虽然目前东盟各国尚未建立统一的在线消费者保护框架,但《东盟消费者保护战略行动计划》支持成员国法律现代化,以促进协调一致。这些努力侧重于统一法律法规、简化在线纠纷解决流程以及推动安全的跨境交易。关键举措包括:消费者网上纠纷解决指南, the电子市场职责指引, and the在线商业行为准则这些为该地区 harmonise 在线消费者保护奠定了基础性构建块。此外,它们强化了具体电子商务保障措施,如消费者隐私和跨境纠纷解决,符合东盟促进动态和竞争性区域数字经济愿景的目标。 或者扩展保护措施而不考虑交易方式。这些法律或规定可以表现为一项全面的在线消费者保护法案,也可以采取行业和产业为基础的方法。然而,基于产业的框架通常只能对在线消费者活动提供部分覆盖。 此外,除了建立立法和监管框架外,全面的在线消费者保护策略还应纳入数字包容性(确保可及性、可用性和可负担性)、安全性和消费者信任(促进公平竞争和透明度)等原则。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与促进数字经济市场增长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对于可持续和包容性的经济發展至关重要。 东盟协调委员会电子商务和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之间的合作在加强区域协调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促进公平可靠的电子商务实践,这一合作推动了安全无缝的跨境交易,最终惠及企业和消费者。 仲裁庭、替代争议解决(ADR)选项——无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以及日益普及的在线争议解决(ODR)系统。1 现有的东盟消费者网站下的跨境ODR机制允许消费者提交投诉,这些投诉会被重定向到相应的国家司法管辖部门进行处理。虽然这代表了一步重要的进展,但与欧盟ODR平台等更为先进的系统相比,其 sophistication 和效率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加强并扩大东盟的ODR能力对于促进该地区日益繁荣的数字经济市场的消费者信任和确保 robust 保护至关重要。 为了保护消费者,各种市场干预措施已被实施,包括合同前的信息披露义务、提前还款权利、不公平合同条款规定、撤回权利以及对数字产品监管的监督。在纠纷解决和救济方面,AMS引入了多种机制,如小额法庭等。 资料来源 : 数字政策警报 , 2024 年 ; 统计 , 2024b 。 图2 显示了在线消费者保护立法变化与电子商务收入增长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政策进步频率较高的国家通常显示出比政策更新较少的国家更大的电子商务收入增长。这一相关性的关键驱动因素之一是合同前信息披露义务,要求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向消费者披露必要信息。这些义务支撑了消费者的基本知情权,将重点从购后救济转移到购前保护。这种主动措施减少了纠纷的可能性,并减轻了国际消费者诉讼带来的成本高、耗时长且效率低的问题。 这个时期。同样,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在2013年的《互联网披露指导》(Dot Com DisclosuresGuidance)中明确了在线商业中预合同信息的清晰预期。 这些框架为合同前信息义务提供了国际基准,为AMS提供了有价值的模型以适应并增强其数字经济中的消费者保护。 为中介机构承担义务 : 数字• 平台所有者,包括运营双边市场的企业,应当被要求遵守最低标准的保护措施。这些措施应涵盖欺诈、误导或欺骗行为、虚假陈述,并要求包括有效的内部纠纷解决机制。 预合同信息义务因此成为电子商务活动的关键组成部分,确保透明度并促进消费者信任。欧盟2019年综合性指令修订了2011年消费者权利指令(CRD),显著增强了在线合同的预合同信息义务。根据Eurostat的数据,尽管CRD不能单独解释2014年至2017年间在线购买量的增长,但它确实促进了在线购买量约3%的增长。 采用合同前法律文书• 信息披露职责:应引入适当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建立全面的预合同信息披露标准,促进B2C合同中消费者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对称。 参考文献 解决在线信任的更广泛方面 :• 关于在线消费者保护的DEFA文本谈判应包括在线信任和诚信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应涵盖数据隐私、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消息以及竞争政策,以承认在线消费者的脆弱性相较于传统商贸有所增强。 数字政策警报(2024 , 2 月) ,消费者保护.Https: / / Digitalpolicyalert. Org / 政策领域 / 消费者保护? Peri od = 2020 - 01 - 01, 2024 - 06 - 28 。 古拉蒂 , A.(2021 年 11 月 23 日) 。当今数字世界中的消费者保护及其对数字包容性的影响. https://www.itu.int/en/ITU-D/Regional-Presence/AsiaPacific/Documents/Events/2021/Consumer%20Protection/2.%20Session1_Presentation1.pdf. 建立东盟 ODR 网络 : 应努力• 需建立一个互联互通的东盟在线纠纷解决(ODR)网络。该网络应连接已运营的国家级ODR系统,以便在东盟各司法管辖区之间实现高效跨境消费者投诉和申诉机制。 Statista(2024a , 2 月 27 日) ,东南亚的互联网使用情况 - 统计和事实. Https: / / Www. Statista. Com/ Topics / 9093 / Internet - Southeast - Asia / # editorsPicks. 增强透明度 : 东盟消费者• Statista(2024b , 5 月) ,电子商务 - 东盟. Https: // Www. Statista. Com / Outlook / Emo / Ecommerce/ Asean #: ~: Text = 收入% 20 in%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9 。 网站和东盟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手册应及时更新,以确保相关法律法规保持公开可访问状态,满足透明度要求并促进消费者信任。 促进消费者赋权 : 持续• Statista(2024c , 5 月) ,电子商务 - 东南亚. Https: / / Www. Statista. Com / Outlook / Emo / Ecommerce / 东南亚。 倡议应集中在培训计划和信息传播上,包括提高数字素养,以赋能消费者安全导航在线市场。 贸发会议 (2020 年) ,数字经济中加强消费者保护和竞争. 使国家法律与国际承诺保持一致 :• 东盟尚未制定在线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的成员国应确保与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的RCEP电子商务章节保持一致。应在谈判结束后达成协议并实施DEFA时完成这一一致性工作。 Sentral Senayan II,5层、6层、15层,地址:印尼雅加达中央区苏纳扬大街8号,亚洲非洲街(Jalan Asia Afrika No. 8 Senayan),邮政编码:10270。电话:(62-21) 57974460 传真:(62-21) 57974463电子邮件:contactus@eri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