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传统养老模式难以满足需求,发展养老金融意义重大。目前,我国已建立以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为主体的养老金融体系。
养老金金融方面,我国三大支柱养老金体系失衡,第一支柱压力过大,第二、三支柱发展缓慢;养老金存在缺口隐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在2035年前耗尽累计结余;顶层设计不完善,养老金投资保守,存在“长钱短投”问题;资产管理能力有待提升,投资收益率目标过低,模式错配。
养老服务金融方面,我国预防性养老储蓄不足,民众养老规划意识欠缺;养老需求释放受限,经济基础薄弱抑制了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的释放;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不足,同质化严重,缺乏中长期养老服务产品;制度设计存在短板,缺乏针对整个养老金融全行业的制度设计;养老金融教育渠道狭窄,国民养老金融知识素养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养老产业金融方面,金融对养老产业支持总量不足,养老产业融资模式单一,主要集中在传统银行信贷;部分项目存在风险隐患,短期内难以偿还债务;短期回报压力与长期盈利模式矛盾,养老产业长周期盈利模式与资本市场短期业绩压力之间存在矛盾;从政策层面到成熟实践模式转化较为缓慢,相关政策实施绩效尚未充分显现。
国际经验借鉴,英国养老金市场中介参与度高,注重平衡风险,养老金覆盖面广,税收政策完善,长寿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日本养老金运营委外操作,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大,融资渠道广,注重投资者教育,重视农村养老金融发展;美国税收优惠制度完善,运营模式成熟,产品服务多样化,融资模式多元化,市场机制完善。
发展对策建议,养老金金融方面应扩大投资范围,探索投资管理全球化,建立“账户制”,推进第三支柱系统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科学合理确定养老金缴费率,完善监管体系,明确各方权责,开发多样化养老金融产品,提升行业投顾服务能力,建立精算体系,优化调整投资运营模式;养老服务金融方面应强化养老意识,营造发展环境,围绕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创新,推进科技智慧养老,培育养老金融专业人才,建立养老服务民间智库,提高保险业参与度,发挥市场的主导力量,优化货币政策操作,发挥宏观审慎的政策调控作用;养老产业金融方面应深化产融结合,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投资者教育,落实政策配套,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激活金融机构参与力量,加大对实体经济的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养老产业发展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