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的特色(分別為「聯交所」及「GEM」) GEM的定位,乃為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考慮後方可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一般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的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乃遵照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的規定提供有關太平洋酒吧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資料,本公司董事(統稱或個別「董事」)共同及個別對此負全責。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且本報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報告所載任何聲明或本報告產生誤導。 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刊載的任何公告、通告或本公司其他文件將由刊載日期起計至少一連七日刊載於「最新上市公司資料」網頁及本公司網站www.barpacific.com.hk。 目錄 公司資料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審閱報告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6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7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8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28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33 公司資料 註冊辦事處 董事會 執行董事陳枳橋女士(主席)陳靜女士(行政總裁)陳枳曈女士 Third FloorCentury YardCricket Square, P.O. Box 902Grand Cayman, KY1-1103Cayman Islands 獨立非執行董事陳振洋先生錢雋永先生鄧榮林先生 總部及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九龍紅磡鶴園街2G號恒豐工業大廈2期11樓D2室 董事委員會審核委員會陳振洋先生(主席)錢雋永先生鄧榮林先生 開曼群島股份過戶登記總處 Tricor Services (Cayman Islands) LimitedThird FloorCentury YardCricket Square, P.O. Box 902Grand Cayman, KY1-1103Cayman Islands 薪酬委員會錢雋永先生(主席)陳枳橋女士陳振洋先生鄧榮林先生 提名委員會鄧榮林先生(主席)陳枳橋女士陳振洋先生錢雋永先生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金鐘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公司秘書周子倫先生 主要往來銀行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合規主任陳枳曈女士 公司網站www.barpacific.com.hk(本網站所載資料並不構成本報告的一部分) 授權代表陳靜女士周子倫先生 上市資料上市地點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 獨立核數師 天職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註冊會計師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香港鰂魚涌英皇道728號8樓 股份代號8432 每手買賣單位10,000股 法律顧問香港法律盛德律師事務所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審閱報告 致太平洋酒吧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引言 我們已審閱列載於第6至27頁的太平洋酒吧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貴集團」)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此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於2024年9月30日的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與截至該日止六個月期間的相關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及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以及若干簡明綜合財務報表的附註。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規定,就中期財務資料編製的報告必須符合以上規則的有關條文以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貴公司董事須負責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編製及列報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我們的責任是根據我們的審閱對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作出結論,並按照委聘之條款僅向閣下(作為整體)報告,除此之外本報告別無其他目的。我們不會就本報告的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負上或承擔任何責任。 審閱範圍 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閱委聘準則第2410號「由實體的獨立核數師執行中期財務資料的審閱」(「香港審閱聘用協定準則第2410號」)進行審閱。審閱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括主要向負責財務及會計事務的人員作出查詢,及應用分析性及其他審閱程序。審閱的範圍遠較根據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核的範圍為小,故不能令我們可保證我們將知悉在審核中可能被發現的所有重大事項。因此,我們不會發表審核意見。 結論 按照我們的審閱,我們並無發現任何事項,令我們相信貴集團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在各重大方面未有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編製。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審閱報告 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 我們謹此提請注意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該附註提及截至2024年9月30日,貴集團流動負債較流動資產高出95,808,000港元。另外,於2024年9月30日,本集團違反其銀行借款金額為41,583,000港元的契約。如附註2所述,該等條件,連同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所列其他事項,顯示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會對貴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產生重大疑問。我們的意見並無就該等事項作出修定。 天職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執業會計師香港朱俊賢執業證書編號P083552024年11月28日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附註: (a)資本儲備指收購附屬公司的額外權益所付代價的價值與太平洋酒吧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附屬公司Bar Pacific Group Limited(「Bar Pacific BVI」)已發行普通股面值之間的差額。 (b)根據為籌備本公司股份(「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上市而進行的集團重組(「重組」),本公司於2016年12月15日成為現時本集團旗下各公司的控股公司,並發行本公司股份以向當時股東收購Bar Pacific BVI。 特別儲備指Bar Pacific BVI全部已發行股本與本公司於2016年12月15日完成根據重組收購Bar Pacific BVI代價之間的差額。 (c)其他儲備指經調整之非控股權益數額與因本集團於附屬公司之擁有權權益變動(並無導致本集團失去附屬公司控制權)而已付或已收代價公平值之間之差額,上文附註(a)所載者除外。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一般資料及主要會計政策 太平洋酒吧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為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公眾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上市。其直屬控股公司為Moment to Moment Company Limited(於英屬處女群島(「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其最終控股公司為Harneys Trustees Limited(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港元(「港元」)呈列,港元亦為本公司的功能貨幣。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主要業務為在香港地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內地」)從事以「太平洋酒吧」、「形」、「Moon Ocean」及「Pacific」品牌經營連鎖酒吧及餐廳以及香港的物業投資。 主要會計政策 除若干物業以公平值計量外,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除因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而導致會計政策增加╱變更外,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為與本集團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綜合財務報表相同。 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首次應用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以下修訂本,該等修訂本於本集團自2024年4月1日起的年度期間強制生效,以編製本集團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售後回租中的租賃責任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及香港詮釋第5號的相關修訂(2020年)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供應商融資安排 香港會計準則第16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 本中期期間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對本集團當期及前期的財務狀況及業績及╱或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的揭露並無重大影響。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一般資料及主要會計政策(續) 新主要會計政策 經損益按公平值計算之金融資產(「經損益按公平值計算」) 金融資產如不符合按攤銷成本或透過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計量(「透過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計量」)或指定為透過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計量的條件計量,則經損益按公平值計算。 於各報告期末,經損益按公平值計算之金融資產按公平值計量,而任何公平值收益或虧損於損益中確認。於損益確認的收益或虧損淨額不包括計入「其他收益及虧損」項目內的任何股息或金融資產所賺取之利息。 2.編製基準 本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以及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要求編製。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不包括年度財務報表中要求的所有信息和披露,應結合本集團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來細閱。 持續經營之評估 於2024年9月30日,本集團的流動負債超過其流動資產95,808,000港元,除此之外,本集團違反其銀行借款約41,583,000港元的契諾(附註14)。 為評估在編製本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時使用持續經營基準的適當性,本公司董事已編製涵蓋本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批准日期起計12個月期間的現金流量預測(「預測」)。本公司董事在編製該預測時已計及主營業務產生的現金流量,以及管理層為改善本集團的流動性和財務狀況而採取的以下計劃和措施: (i)已與該銀行就其金額為41,583,000港元(附註14)之銀行借貸之違反契約的情況進行溝通,於報告期末後,該銀行已同意本公司或在2025年5月17日或之前糾正其違反承諾的情況。因此,管理層預計本集團能維持與原先相等的銀行貸款融資額度。此外,於必要時,本集團將出售本集團擁有並作為銀行融資抵押品的物業,以償還本集團的銀行借款,並將任何剩餘所得款項用於為本集團的營運提供資金;及 (ii)如有需要,本集團將根據香港按揭保險有限公司(「香港按揭保險有限公司」)推出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計劃申請額外貸款,以及由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提供80%擔保的根據該計劃之貸款;本公司執行董事陳靜女士、陳枳橋女士及陳枳曈女士,以及陳威先生(「陳先生」)、及謝熒倩女士(「謝女士」)的個人擔保,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彼等被視為於本公司主要股東所持股份中擁有權益。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2.編製基準(續) 持續經營之評估(續) 除上述以外,陳先生已承諾向本集團提供財務支持,使本集團有足夠的營運資金來履行其將會到期的負債和義務,並繼續履行其預測涵蓋期間的業務。 儘管上述本集團的計劃和措施的未來結果存在固有的不確定性,包括本集團是否能夠維持本集團的銀行融資、變現資產以獲得額外資金以及在需要時獲得額外融資來源,董事認為,經計及上述計劃及措施,本集團將有充足營運資金為其營運提供資金,並於可見未來履行其到期之財務責任。因此,本公司董事認為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製本集團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是適當的。 倘本集團無法持續經營,則須作出調整以將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