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GEM GEM GEMGEMGEM GEMGEM www.hkexnews.hkwww.barpacific.com.hk 目 錄 3 46789102731 公司資料 陳枳橋女士(主席)陳靜女士(行政總裁)陳枳曈女士 Third FloorCentury YardCricket Square, P.O. Box 902Grand Cayman, KY1-1103Cayman Islands 陳振洋先生錢雋永先生鄧榮林先生 香港九龍紅磡鶴園街2G號恒豐工業大廈2期11樓D2室 陳振洋先生(主席)錢雋永先生鄧榮林先生 Tricor Services (Cayman Islands) LimitedThird FloorCentury YardCricket Square, P.O. Box 902Grand Cayman, KY1-1103Cayman Islands 錢雋永先生(主席)陳枳橋女士陳振洋先生鄧榮林先生 鄧榮林先生(主席)陳枳橋女士陳振洋先生錢雋永先生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金鐘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周子倫先生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陳枳曈女士 陳靜女士周子倫先生 www.barpacific.com.hk(本網站所載資料並不構成本報告的一部分)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 天職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註冊會計師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香港鰂魚涌英皇道728號8樓 8432 盛德律師事務所 10,000股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審閱報告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我們已審閱列載於第6至26頁的太平洋酒吧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此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於2023年9月30日的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與截至該日止六個月期間的相關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若干解釋附註。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規定,就中期財務資料編製的報告必須符合以上規則的有關條文以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34」)。貴公司董事須負責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編製及列報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我們的責任是根據我們的審閱對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作出結論,並按照委聘之條款僅向閣下(作為整體)報告,除此之外本報告別無其他目的。我們不會就本報告的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負上或承擔任何責任。 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閱委聘準則第2410號「由實體的獨立核數師執行中期財務資料的審閱」(「2410」)進行審閱。審閱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括主要向負責財務及會計事務的人員作出查詢,及應用分析性及其他審閱程序。審閱的範圍遠較根據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核的範圍為小,故不能令我們可保證我們將知悉在審核中可能被發現的所有重大事項。因此,我們不會發表審核意見。 按照我們的審閱,我們並無發現任何事項,令我們相信貴集團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在各重大方面未有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編製。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的可比較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各個截至2023年9月30日及2022年9月30日止三個月期間的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列載的相關備註並無根據香港審閱聘用協定準則第2410號進行審閱。我們的意見並無就該等事項作出修訂。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審閱報告 我們謹此提請注意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該附註提及截至2023年9月30日,貴集團流動負債較流動資產高出96,957,000港元。另外,於2023年9月30日,本集團違反其銀行借款金額為42,276,000港元的契約。如附註2所述,該等條件,連同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所列其他事項,顯示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會對貴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產生重大疑問。我們的意見並無就該等事項作出修定。 執業會計師香港執業證書編號P057202023年11月6日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a)資本儲備指收購附屬公司的額外權益所付代價的價值與太平洋酒吧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附屬公司Bar Pacific Group Limited(「Bar Pacific BVI」)已發行普通股面值之間的差額。 (b)根據為籌備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而進行的集團重組(「」),本公司於2016年12月15日成為現時本集團旗下各公司的控股公司,並發行本公司股份以向當時股東收購Bar Pacific BVI。 特別儲備指Bar Pacific BVI全部已發行股本與本公司於2016年12月15日完成根據重組收購Bar Pacific BVI代價之間的差額。 (c)其他儲備指經調整之非控股權益數額與因本集團於附屬公司之擁有權權益變動(並無導致本集團失去附屬公司控制權)而已付或已收代價公平值之間之差額,上文附註(a)所載者除外。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 太平洋酒吧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為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公眾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的地址已於本中期報告的「公司資料」部份披露。 綜合財務報表以港元(「」)呈列,港元亦為本公司的功能貨幣。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主要業務為在香港從事以「太平洋酒吧」、「形」、「Moon Ocean」及「Pacific」品牌經營連鎖酒吧及餐廳以及香港的物業投資。 除若干物業以公平值計量外,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除因應用新訂及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而導致會計政策增加╱變更外,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為與本集團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綜合財務報表相同。 個別收購的具有有限使用年期的無形資產以成本減去累計攤銷及任何累計減值損失列示。具有有限使用年期的無形資產以其預計使用年期以直線法攤銷。預計使用年期和攤銷方法於每個報告期末進行複核,並按照未來適用方法對估計變更的影響進行會計處理。 向員工支付的股權結算以股份作為基礎支付予員工,以授予日期權益性工具的公平值計量。 授予日確定的以股權結算的股份作為基礎支付的交易的公平值,不考慮所有非市場的歸屬條件,根據本集團對權益性工具將最終歸屬的估計,在歸屬期內按直線法確認為費用,權益將相應增加(股份作為基礎支付儲備)。於每個報告期末,本集團根據所有相關非市場歸屬條件的評估,修訂預期可歸屬權益性工具數量的估計。修訂原始估計的影響(如有)將計入損益,使累計費用確認將反映修訂後的估計,並對股份作為基礎支付儲備進行相應調整。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續) (續)(續)(續)當授予的股份歸屬時,先前在股份作為基礎支付儲備中確認的金額將轉入股本及股本溢價。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首次應用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以下修訂本,該等修訂本於本集團自2023年4月1日起的年度期間強制生效,以編製本集團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包括2020年10月和2022年2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修訂本))保險合約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修訂本)會計估計定義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與單一交易產生的資產及負債相關的遞延稅項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國際稅改革一第二支柱示範規則 本中期期間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對本集團當期及前期的財務狀況及業績及╱或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的揭露並無重大影響。 於2022年6月,香港特區政府(「」)刊憲《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將最終取消僱主使用其於強制性公積金(「」)計劃項下之強制性供款減少其應付香港僱員之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之法定權利(又稱「」)。政府隨後宣佈修訂條例將自2025年5月1日(「」)起生效。其次,政府亦預期推出一項補助計劃以在取消對沖機制後協助僱主。 其中,一旦取消對沖機制生效,僱主自過渡日期起概不得使用其強制性強積金供款(無論於過渡日期之前、當日或之後作出之供款)所產生之任何累計權益減少有關僱員服務年期之長服金。然而,倘僱員於過渡日期前已開始受僱,則僱主可繼續使用上述累計權益減少截至過渡日期前就僱員服務年期之長服金;另外,於過渡日期前就服務年期之長服金將按僱員緊接過渡日期前之月薪及截至過渡日期之服務年期計算。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續) (續) 於2023年7月,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取消強積金-長服金對沖機制之會計影響》,就有關對沖機制及取消該機制之會計考量提供指引。指引尤其指出實體可將預期用於減少應付予僱員長服金之強制性強積金供款所產生之累計權益視為該僱員對長服金之供款而入賬。然而,倘採用此方法,則於2022年6月修訂條例頒佈後,將不再允許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第19號「僱員福利」第93(b)段中之可行權宜方法,並於提供相關服務期間將此類視同供款確認為當服務成本之扣減,而停止應用可行權宜方法產生之任何影響將在損益中確認為追補調整,並對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之長服金負債作出相應調整。 於本中期財務報告及於過往期間,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指引,本集團一直將預期用於減少應付予僱員長服金之強制性強積金供款所產生之累計權益視為該僱員對長服金之供款。然而,本集團已應用上述可行權宜方法。 本集團已評估此新指引對上述會計政策之影響,並決定變更該等會計政策以符合指引。管理層已開展實行該變動之程序,包括進行額外數據收集及影響評估。然而,由於本集團尚未全面完成對香港會計師公會指引影響之評估,故相關變動於本中期財務報告獲授權發行之時並無法合理評估其影響。本集團預期於其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年報中追溯應用此指引。 2. 本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以及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第18章的適用披露要求編製。 於2023年9月30日,本集團的流動負債超過其流動資產96,957,000港元,除此之外,本集團違反其銀行借款約42,276,000港元的契諾(附註13)。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2.(續) (續) 為評估在編製本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時使用持續經營基準的適當性,本公司董事已編製涵蓋本綜合財務報表批准日期起計12個月期間的現金流量預測(「」)。本公司董事在編製該預測時已計及主營業務產生的現金流量,以及管理層為改善本集團的流動性和財務狀況而採取的以下計劃和措施: (i)已與銀行就其金額約為42,276,000港元之銀行借貸之違反契約的情況進行溝通(附註13所述),於報告期末後,該銀行已同意本公司或在2024年5月15日之前糾正其違反承諾的情況。因此,管理層預計本集團能維持與去年相等的銀行貸款融資額度。必要時,本集團將出售本集團擁有並作為銀行融資抵押品的物業,以償還本集團的銀行借款,並將任何剩餘所得款項用於為本集團的營運提供資金;及 (ii)如有需要,本集團將根據香港按揭保險有限公司(「」)推出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計劃申請額外貸款,以及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全額擔保的根據該計劃之貸款;本公司執行董事陳靜女士、陳枳橋女士及陳枳曈女士,以及陳威先生(「」)、及謝熒倩女士(「」)的個人擔保,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陳先生及謝女士被視為於本公司主要股東所持股份中擁有權益。除本集團已提取的上述有關貸款9,007,000港元外,本集團預計,在預測涵蓋期間,本集團將根據該計劃並因其符合香港特區政府就該計劃所訂明的申請基準而額外獲得約9,600,000港元的貸款。 除上述以外,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陳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