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动力汽车出行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指南
前言
本文件规定了公民自愿采用混合动力汽车出行行为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化原则、评估范围与程序、评估内容和数据质量管理。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由绿普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联合起草。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民基于个人或出行平台对使用混合动力汽车行为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化的评估,可指导出行平台计算采用混合动力汽车出行绿色低碳行为的碳减排量。
规范性引用文件
包括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T32694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技术条件等标准,以及T/ACEF031公民绿色低碳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导则。
术语和定义
界定了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增程式电动汽车(REEV)等术语。
温室气体减排量化原则
提出适用性、准确性、透明性和保守性四项原则。
评估范围与程序
评估范围仅包括二氧化碳(CO2),评估程序包括:混合动力汽车出行行为和排放源识别、基准线情景识别、基准线情景排放量计算、混合动力汽车出行行为边界、混合动力汽车出行排放量计算、减排量量化评估。
温室气体减排量化评估内容
使用混合动力汽车出行行为和排放源识别
指公民自愿采用混合动力汽车替代燃油车出行,排放源包括燃料消耗和电能消耗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基准线情景与行为边界识别
基准线情景为公民采用燃油汽车出行,行为边界为场景发生的地理边界。
基准线情景排放量计算
采用公式(1)计算基准线总排放量:
BE = i × SFCi × EF × DDi × 10^-5
其中:
- BE:基准线总排放量(tCO2)
- SFCi:基准线车辆i燃料消耗量(L/100km)
- EF:排放因子(kgCO2/L)
- DDi:混合动力汽车i的行驶距离(km)
使用混合动力汽车出行行为排放量计算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出行行为排放量计算
采用公式(5)计算:
PE = i × SFCi × EF × DDi × 10^-5
其中:
- PE:使用混合动力汽车出行行为排放量(tCO2)
- SFCi:车辆i燃料消耗量(L/100km)
- EF:排放因子(kgCO2/L)
- DDi:混合动力汽车i的年行驶距离(km)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和增程式电动汽车(REEV)出行行为排放量计算
采用公式(6)计算:
PE = i × (PEFCi × 0.5703 × 10^-3 + SFCi × 2.857 × 10^-3) × DDi
其中:
- PEFCi:混合动力汽车i的工况电力消耗量(kWh/100km)
- 0.5703:全国电网平均供电的排放因子(tCO2/MWh)
- 2.857:排放因子(kgCO2/L)
减排量量化评估
采用公式(7)计算减排量:
ER = BE - PE
其中:
- ER:使用混合动力汽车出行行为减排量(tCO2)
- BE:基准线情景排放量(tCO2)
- PE:使用混合动力汽车出行行为排放量(tCO2)
数据质量管理
数据监测
选取活动数据、排放因子时应说明数据来源,确保数据来源明确、有公信力、具有适用性、时效性,以及与减排量评估的预定用途相一致。
数据质量管理
应建立和应用数据质量管理程序,保持一个完整的温室气体信息体系,对与低碳出行情景和基准线情景有关的活动数据和信息进行管理。重点对数据的不确定性进行评价,定期开展内部评审和技术评审,对可能产生的数据误差风险进行识别,并提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