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政策较2024年有所调整,整体延续大部分内容,但在履约量、价格机制、煤质要求及运输限制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加强。
价格机制:延续“基准价+浮动价”模式,浮动价由三指数调整为四指数(增加CECI),但历史数据对比显示对价格影响有限。
发电企业履约:月度合同签订量要求与2024年一致(不低于需求量80%),但上限由“鼓励100%签约”改为“鼓励多签、签实”。年度合同签订量上限放宽至原则上足额履约,最低不低于90%。最低签约量纳入监管,铁路运力配置原则上全部纳入重点监管。
煤炭企业任务量:最低任务量比例由80%调减至75%,并考虑煤矿安全生产能力。这将减少煤企刚性合同量,增加市场煤供应,改善流动性,并可能提升贸易商发运利润。
煤质要求:明确“优质优价、低质低价”原则,要求合同中明确煤质偏差结算机制,鼓励协商热值折算系数,有利于提高保供煤热值。
运输限制:取消2024年对铁路运输合同最低合同量的限制(原则上单笔合同量应在20万吨及以上),提高煤企运输灵活性,降低物流成本。
核心结论:政策在放宽对企业和运力的限制、优化价格机制、提高市场化程度的同时,加强了对履约质量和煤质的监管,强化了中长协执行质量。煤炭市场流动性将改善,电煤价格传导或将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