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在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发布了其2015年第三季度和前九个月的部分财务成果的新闻稿。该新闻稿的副本作为本Form 8-K的Exhibit 99.1附件并在此纳入参考。公司根据《证券法》第425条的书面沟通规定,正式导致本报告由经正式授权的签署人代表其签署。签署人为公司首席执行官汉东程,日期为2015年11月16日。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第8-K表通用指令B.2的规定,此类信息不得被视为根据1934年经修订的《证券交易所法》第18节所要求的“文件”,也不因此项规定而承担该节所规定的任何责任;且此类信息不得被视为依据1933年经修订的《证券法》或《交易所法》纳入任何备案文件的组成部分,无论是在本文件签署之日前或之后进行的备案,除非特定备案文件中明确引用了本当前的第8-K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