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与核心观点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措施,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政策旨在解决国资创业投资“不敢投”“不愿投”问题,健全符合国资央企特点的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引导中央企业用好创业投资基金,打造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产业投融资体系。
政策核心内容
-
促进创业投资发展:
- 优化出资人政策供给: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引导中央企业用好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围绕主责主业、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要技术发起设立概念验证基金、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
- 加大创新资本投入:支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等发起设立创业投资母基金,吸引商业保险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参与,形成创业投资资本集群。
- 突出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理念:以创业投资基金为“探头”和“触角”,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需求投资优质创新项目,支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构建面向市场的科创孵化和产业投融资机制。
-
健全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
- 合理容忍正常投资风险:根据投资策略合理确定风险容忍度,种子期、初创期项目可设置较高容错率。
- 建立尽职合规免予问责机制:符合基金功能定位和投资策略的项目出现失败或探索性失误,相关人员依法合规、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且无牟取非法利益的可免予问责。
- 遵循基金市场运作规律:建立市场化投融资机制,适当简化早期项目资产评估、尽职调查程序,授权投资团队自主决策,建立责权利对等的激励约束机制。
关键数据
- 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最长可到15年,较一般股权投资基金延长近一倍。
研究结论
该政策将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促进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项目对接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加大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资本支撑。
投资建议
- 营造创业投资良好发展生态,有利于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 将促进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风险提示
- 疫情发展超预期;
- 地缘政治恶化超预期;
- 美欧经济衰退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