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持有 2024年12月2日 存量市场竞争激烈,FPGA产品毛利率阶段性承压 曹凌霁+852-25321539Rita.cao@firstshanghai.com.hk 季度业绩摘要:公司2024Q3实现收入8.9亿元,同比下滑5.5%。各产品线营业收入分别为:安全与识别芯片2.1亿元、非挥发性记忆体2.4亿元、智能电表芯片1.0亿元、FPGA及其他芯片3.2亿元、测试服务收入0.2亿元。毛利率52.1%,同比下降7.7pct,环比下降4.2pct,环比下降主要由于存储和MCU产品的单价下降。营业利润0.7亿元,同比下降65.4%。归母净利润0.79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0.76亿元,同比下降59.8%。扣非每股收益为0.10元,去年同期为0.23元。 韩啸宇852-25321539Peter.han@firstshanghai.com.hk 存量市场竞争激烈各类业务持续承压,FPGA毛利率略有下滑:2024年以来公司各类业务受存量市场激烈竞争影响,为巩固市场份额,多类产品价格结构性下调,预计今年整体毛利率将有5%的下滑。2024年前9个月FPGA及其他芯片销售收入8.8亿元,同比下滑3.7%。公司多款基于1xnmFinFET的FPGA产品已完成样片测试,部分产品已有小批量销售,未来将继续推进良率提升和产品谱系化拓展。此外,基于1xnmFinFET的新一代CPU+FPGA+AI融合架构产品样片测试顺利,已陆续给小部分客户送样。但当前尚未在未来几个季度看到明显的上行周期,叠加较为激烈的存量市场竞争,预估FPGA产品毛利率将调整至75%。 主要数据 行业TMT股价15.28港元目标价16.00港元(+4.9%)股票代码1385.HK已发行股本8.19亿股市值125.14亿港元52周高/低25.6/8.59港元每股净现值7.80港元主要股东复旦复控13.4%复旦高技术13.0%上海政本4.3%华夏基金3.0% Q3智能电表业务受招标需求提升同比增长28.9%:受今年电网招标次数从去年的全年两次增长至今年的三次,本季度智能电表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8.9%达3.2亿元。公司积极布局汽车电子、智能家具等领域,目前55nm和90nm嵌入式闪存工艺已完成流片,未来将继续发展更多高可靠工业及车规级MCU产品进一步丰富旗下12寸工艺平台。但通用MCU产品仍受终端消费市场疲软导致的行业产能与库存受到出清影响,MCU销售价格面临较大压力。 目标价16.00港元,调整至持有评级:当前半导体行业除AI相关产品外暂未看到明确需求回暖,公司的各项业务24年收入均有承压。但FPGA业务下游客户订单稳定以及智能电表招标需求有望驱动这两项业务增长。我们预计公司未来三年的收入CAGR为5.1%,对应净利润CAGR为9.1%。采用PE估值法,对应2025年利润的16倍PE,给予公司目标价16.00港元,相较于现价有4.9%的上升空间,持有评级。 风险:产品销售状况不及预期、产品价格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研发进展不及预期、产能被限制风险。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www.mystockhk.com 附录1:主要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摘要 损益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2024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