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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散煤治理进展与减排贡献
- 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提升:2016-2020年累计替代散煤超1亿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从38%提升至65%,县级及以上城市燃煤锅炉基本清零。
- 重点地区散煤清零:京津冀、汾渭平原完成约2500万户散煤治理,替代超5000万吨散煤,主要改造方式为煤改气(52%)、煤改电(38%)。
- 空气质量改善:京津冀“2+26”城市秋冬季PM2.5浓度下降38.5%(从104降至64微克/立方米),散煤治理净减排SO2 52.9万吨、PM2.5 79.7万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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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散煤治理策略
- 2020年北方散煤污染情况:民用散煤消费量7260万吨,主要分布在甘肃、新疆、内蒙古、山东(占58.7%);京津冀鲁豫晋陕7省(市)消费量占25.6%。
- 治理目标:2025年重点区域平原散煤清零,逐步推进山区替代;2030年散煤消费量削减80%以上,北方平原基本清零。
- 实施步骤:先城区后村镇,先平原后山区,分阶段推进。
- 重点地区建议:筛选35个SO2和PM2.5污染较重的城市(18个已试点,17个扩围备选,主要在东北、西北)。
- 治理情景:改造1000万户(投资1190亿元,运行成本830亿元),每年中央财政需补贴81亿元,可减少散煤消费2370万吨,减排CO2 4574.1万吨。
- 技术路线:城区优先集中供热,平原地区因地制宜采用地热、核电、电取暖、生物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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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建议
- 规划与保障:编制“十四五”清洁取暖规划,强化清洁能源供应(天然气、电力),完善管网和保供机制。
- 部门协调:发挥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地方指导,统筹能源、环保、财政等多方资源。
- 技术指南:出台农村清洁取暖技术指南,明确适用技术,推动建筑节能改造与清洁取暖同步实施。
- 经济政策:完善天然气价格(居民“煤改气”门站价格不上浮),优化峰谷电价,加大金融支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模式。
- 财政补贴:建立中央-地方-居民三级运行补贴机制,对低收入群体加大兜底保障,推进房屋节能改造。
- 全流程管理:完善工程监管、售后服务、复烧监管,划定禁燃区,运用大数据平台实现精准化、数字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