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在过去四年中积累了丰富的逐步淘汰煤炭的政策经验。研究表明,成功淘汰煤炭需要关注九个关键因素:立法、公正、清洁能源、经济、直接、健康、可靠、智慧和智慧。
立法方面,芬兰已将煤炭禁令写入法律,而意大利尚未采取任何立法措施。公正方面,西班牙与煤炭开采协会达成了历史性协议,为关闭煤矿提供资金,而英国缺乏明确的过渡计划。清洁能源方面,英国优先发展海上风电,而德国停止陆上风电部署可能影响煤炭淘汰速度。经济方面,欧盟排放交易计划改革后,碳价上升导致燃煤电厂经济状况恶化,但德国煤炭委员会建议取消许可证可能导致碳价下跌。直接方面,应避免将燃煤电厂转换为天然气或生物质电厂,而荷兰存在生物质发电的巨大威胁。健康方面,欧盟严格的空气污染标准迫使污染最重的燃煤电厂关闭,但德国未提出收紧污染限制的建议。可靠方面,英国通过产能市场确保“保持亮灯”,而西班牙缺乏一致的计划。智慧方面,英国避免对公用事业公司补偿,而德国向关闭电厂支付补偿被公众质疑。
研究还指出,雄心勃勃的计划是逐步淘汰煤炭的关键。希腊、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计划较为雄心勃勃,而法国、匈牙利和意大利的计划则不够雄心勃勃。与1.5°C目标一致的路径也至关重要,全球燃煤发电量必须在2030年前下降80%,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应在2030年前完全停止使用煤炭。
最后,研究强调,碳定价是淘汰煤炭的有用政策,但不应是唯一的政策。较高的碳价格将加速关闭,但不能保证所有燃煤电厂都将关闭。碳税收入可为过渡提供资金,并减少燃料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