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临2024-034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长侯巍先生、总经理王怡里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建雄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德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债券相关事项 1、债券付息及兑付情况 2024年7月15日,公司按期完成“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4年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8)。 2024年7月25日,公司按期完成“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三期)”2024年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9)。 2024年8月30日,公司按期完成“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 2024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3)。 2、债券发行情况 2024年7月22日,公司完成“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期,实际发行规模为17亿元,票面利率为2.14 %。该债券于2024年7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相关事项 2024年9月18日,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谢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次聘任后,谢卫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聘任赵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5)。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乔俊峰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刘润照先生、李江雷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乔俊峰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职工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并继续担任子公司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刘润照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刘润照先生不在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江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江雷先生继续担任子公司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行政总裁、首席风险官和合规总监职务(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6、临2024-027)。 (三)分支机构变动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公司决定撤销德州湖滨中大道证券营业部、长治长北普光北路证券营业部(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4)。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下列分支机构的更名及迁址,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完成2家分支机构迁址,具体情况如下: (四)发布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号召,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愿景目标,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8)。 (五)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拟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3,589,771,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 股 , 不 进 行 公 积 金转 增 股 本 , 共 派发 现 金 红 利179,488,577元,本 次 分配 后 剩 余 未 分 配利 润1,381,136,955元转入以后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实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适用√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