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临2023-037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长侯巍先生、总经理王怡里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建雄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德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债券相关事项 1、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 2023年7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420号)。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深交所无异议(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2)。 2、债券付息情况 2023年7月13日,公司按期完成“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3年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3)。 2023年7月25日,公司按期完成“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023年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4)。 2023年8月30日,公司按期完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 2023年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5)。 2023年9月1日,公司按期完成“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3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9)。 2023年10月23日,公司按期完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3年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4)。 (二)子公司相关事项 1、资产管理子公司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023年9月,公司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其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同时,公司换领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0)。 2、中德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事项 2023年9月,中国证监会就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存在部分撤否项目内控意见未回复或未落实,质控部门负责人担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内核意见,部分项目申报文件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审批程序,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等问题,对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司及中德证券收到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中德证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投资银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合规运作意识,提升投行执业质量。 3、中德证券涉及诉讼事项 2022年1月,中德证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案由为涉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1)。 2023年9月,中德证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京74民初111号】,其中涉及中德证券的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投资者对中德证券的诉讼请求(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1)。 2023年10月,中德证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请求改判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除乐视网及贾跃亭外的二十二名被告)对一审被告一乐视网应支付给全体上诉人(一审原告)的虚假陈述侵权赔偿款项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并共同承担本案全部的上诉费用。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2)。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上述事项分别于2022年1月25日、2023年9月28日及10月16日出具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后续事项,及时对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