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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铭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刚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才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AOE Holding Limited(亚化光电控股有限公司)是亚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洲化学”)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股东ASIACHEM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亚化国际(股)公司)是万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洲化学”)的全资子公司,万洲化学持有亚洲化学78.48%的股份。所以,AOEHolding Limited(亚化光电控股有限公司)和ASIACHEM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亚化国际(股)公司)均为万洲化学下属公司(万洲化学通过亚洲化学控制AOE Holding Limited(亚化光电控股有限公司),万洲化学直接持股ASIACHEM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亚化国际(股)公司)。除此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三、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2023年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关对公司2020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进出口活动情况进行稽查,并于2024年6月26日对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佛关缉办通字[2024]165号)。因公司在全球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一线人员流动性增加、物料使用意识不到位导致出现保税料件与一般贸易进口料件窜换使用的情形。公司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对上述违法行为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佛山海关决定对公司科处罚款人民币88万元。2024年8月7日,佛山海关向公司出具了《海关补征(追征)税款告知书》。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已缴纳全部罚款、补征的税款、滞纳金及缓税利息。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已根据海关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于2023年3月停止进料加工业务,除了单一客户的来料加工业务外,其他进口原材料采购全部采用一般贸易方式完税。公司严格按照《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规定,健全公司来料加工业务管理制度,从制度和流程上对保税原料、保税投料生产和运行、保税成品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开展员工法规学习和业务实操培训,加强合规意识,规范业务操作,确保仓储管理、生产过程、账务处理、海关报关等各环节责任到人,杜绝违规行为。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未再发生类似违规事项。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李铭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刚涛会计机构负责人:彭才强 (三)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