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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001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铭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刚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才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二)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https://www.neeq.com.cn/index.html)披露的《佛山纬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之“二、议案审议情况”之“《关于公司变更承诺的议案》”,及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九、重要承诺”。 根据2022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承诺的议案》,公司承诺“将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主动拆除用途为饭堂的临时建筑物”。2025年3月,公司已拆除用途为饭堂的临时建筑物,该承诺已履行完毕。除上述承诺外,公司其他已披露的承诺事项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李铭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刚涛会计机构负责人:彭才强 (三)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