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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达光电: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7财报-
纬达光电:2023年三季度报告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铭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刚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才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基于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与公司控股股东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以及佛塑科技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研究院”)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其中:广新研究院认缴出资2,000.00万元,持有50%的股权;佛塑科技认缴出资500.00万元,持有12.50%的股权;公司认缴出资1,500.00万元,持有37.50%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上述新设立的参股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经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企业名称:广东立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永业路6号之一1座103(住所申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 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公司与佛塑科技、广新研究院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即上述“2、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已于2023年9月4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4、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一)挂牌前,公司对用途为厕所、饭堂的两栋临时建筑未取得产权证事宜出具《承诺函》,并在挂牌公开转让申请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上公开披露上述承诺。2019年12月,公司履行承诺拆除了前述两栋建筑中的用途为厕所的建筑。由于公司所在工业园附近商业服务业配套设施不完善,员工就餐极为不便,公司原计划另行选址建设饭堂并依法履行规划报建程序,但尚未寻找到适合建设的地址。2022年6月,公司管理层已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变更承诺的申请》,申请将原承诺主动拆除的期限延期,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承诺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承诺变更事项不属于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大事项,不会对公司后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二)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及公司相关主体签署了以下承诺: 1.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该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该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3.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该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4.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关于锁定及减持股份的承诺,该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5.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该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6.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董监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股份的承诺,该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7.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及承诺,该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8.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该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9.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董监高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该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10.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该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上述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披露的《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5、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