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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达光电: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3-28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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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达光电: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4年1月,公司通过“广东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认定。 2024年1月,公司新增发明专利“一种耐高温型碘系偏光片及其生产工艺”。 2024年4月,公司通过“质量管理成熟度3A级企业”认定。 2024年5月,公司通过“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认定。 2024年5月,公司“关键显示元器件用高耐候性能偏光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荣获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2024年6月,公司车载偏光片产品获得“2024年广东碳标签证书”。 2024年6月,公司获评“卓越工程师工作站”。 2024年7月,公司通过“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认定。 2024年7月,公司通过“佛山市创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示范企业”认定。 2024年10月,公司荣评“佛山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 2024年12月,公司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五节重大事件..........................................................3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5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39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42第九节行业信息..........................................................47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54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61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32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铭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刚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才强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第九条之规定,为保护公司及客户的商业秘密,本报告按规定披露了公司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的交易信息,未披露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与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1)2023年8月2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该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本公司执行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A.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了贷款安排中的“契约条件”对流动性划分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B.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明确了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范围和在现金流量表以及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风险信息披露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 C.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明确了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解释第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A.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解释第18号明确了保险公司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相关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余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只能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选择一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需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企业在首次执行 本解释的规定时,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来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首次执行本解释时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B.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8号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在对保证类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借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列示,规范了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应当根据情况区分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解释第18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是从事液晶显示屏用高性能偏光片和光学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专业厂商,目前拥有包括“一种耐高温型碘系偏光片及其生产工艺”“一种压敏胶粘合剂及车载设备用偏光片”“一种低成本高耐久性能的车载显示器用偏光片”“一种可卷曲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屏用偏光片”等21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先后通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偏光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等资质认定,公司秉持“品质稳定、客户满意;持续改善、永续经营”的质量方针,为下游车载配套、工控仪表用液晶显示模组及OLED显示、3D眼镜、防雾终端的生产厂商提供性能好、品质稳定、价格适中、交期短、服务好的偏光片产品。公司通过直销方式开拓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销售偏光片、防雾膜等产品。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偏光片产品所需要的主要的原材料包括PVA膜、TAC膜、位相差补偿膜、保护膜、离型膜、胶水等。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已经形成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并制定了《供应商管理程序》《采购管理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考核与选择、规范采购行为、对物料入厂检测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控。 (1)供应商的筛选与管理供应商的开发由研发部提出新材料需求及规格要求,供应商的导入主要考虑供应商产品匹配度和性能要求、产品质量和交付能力、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等。研发部和采购部收集新供应商的资料后进行初审;针对初审合格的供应商,采购部将组织资格验证、实地考察和样品测试与试用;同一种型号材料需至少通过连续3次的批量试用,样品测试才算完成;样品测试完成后,采购人员联合研发部、品管部对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并形成报告,经审批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关于供应商的绩效评估每半年执行一次,主要考察品质、价格、交期、客户评价等。针对评估不合格的供应商将采取现场辅导等方式督促供应商整改,仍无法解决问题的供应商将停止采购。 (2)采购流程:生产部生产计划员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客户订单信息,向采购部提供月度物料需求计划/请购单;采购部结合物料的库存、生产使用量信息等生成采购订单;采购部在合格供应商清单中选定供应商,完成审批流程后执行采购;采购人员需及时掌握采购信息,了解供应商生产进度及产品异常情况,同时跟进公司生产进度,以便及时调整进料进度或数量。品管部对进料进行检验,验收不合格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验收合格的物料由仓库负责人入库、储存管理。 2.生产模式 公司总体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以客户订单需求为依据组织生产。对于成熟和通用型产品,公司根据销售需求、产品类别等情况,也会采用“提前备货、保持适当安全库存”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