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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 证券代码:832469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姚秀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春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春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1、与广州市乐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目前处于二审阶段; 2、与厦门九益实业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4年5月13日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于2024年10月15日收到二审判决,公司已履行金钱给付及利息偿付义务; 3、与浙江黄岩永宁塑料模具有限公司的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目前处于二审阶段; 4、与深圳铭锋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2024)粤0306民初6589号《民事调解书》,被告尚未还清欠款,公司已申请执行。 (二)对外担保事项 单位:元 (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四)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该事项已于2024年7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2024年8月9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恒技术有限公司成立,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形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结合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加强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此次投资的安全和效益。本次对外投资规模对公司财务状况与公司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五)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仍在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六)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