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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9.3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5日起由39.37元/股调整为38.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4,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 的0.6759%, 购 买 股 份 的 最 高 成 交 价 为27.65元/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20.28元/股 , 成 交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14,325,52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公司的总股本89,480,000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 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9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5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