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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申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1财报-
恒申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73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3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98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4年1月29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158,441,886股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28,139,623股增加至686,581,509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控股股东由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坚之变更为陈建龙。 2024年6月,公司完成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变更,公司中文名称由“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证券简称由“美达股份”变更为“恒申新材”;英文名称由“GUANGDONG XINHUIMEIDA NYLON CO., LTD.”变更为“Guangdong Highsun Meida New Materials Co., Ltd.”;英文简称由“MEIDA”变更为“H-Tech”。 2024年7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290,000.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