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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4-29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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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富恒新材832469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FUHENG NEW MATERIALS CO.,LTD. 年度报告 2024 公司年度大事记 事件描述 事件描述 2024年第四季度,子公司中山富恒高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项目(一期)建成投产。 2024年12月,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五节重大事件..........................................................40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0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53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59第九节行业信息..........................................................63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64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75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75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姚秀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春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春娟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基于商业信息保密需要,公司部分供应商及客户名称未公开披露。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5年4月,公司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银行业务机构名称/主体变更的公告》,海通证券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国泰海通,海通证券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如辅导、保荐承销、财务顾问、新三板挂牌、债券承销、持续督导、受托管理等项目)均由国泰海通完整承继,海通证券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国泰海通继续履行。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五、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单位:元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解释17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4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解释18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4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本集团选择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执行此项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2021-2023年度,本公司的少数客户存在通过“广东矩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富恒高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项目(一期)”项目的建筑工程承包方)等主体取得借款,并将涉及的相关借款部 分或全部用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的情况。鉴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为上述客户取得的借款提供了口头担保(以下简称为“担保回款”),故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担保回款冲减的应收账款账龄进行追溯还原,补提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同时,根据相关客户最终归还“广东矩正”的借款情况,转回对应已补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5-055)。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的具体商业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生产并向客户销售改性塑料产品实现盈利,利润为销售价格与经营成本的差价。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合成树脂及各类辅料助剂等,相关材料采购量大,市场价格透明,采购价格随行就市。 上市前,公司因资金较为紧张及规模整体较小,采购多为根据订单交付时间分批采购。上市后随着公司资金实力增强,销售规模扩大,包括引入了比亚迪等需要一定备货数量的客户且其订单规模持续增加。公司仅根据订单分批采购容易造成订单延误、采购及生产成本偏高,因此,公司根据形势变化调整了采购模式,采用分批采购与提前备货(适当预付锁定价格)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3、生产模式 改性塑料行业的定制化属性较强,客户对材料的要求存在明显差异。除通用材料外,不同公司的产品一般不能共用,因此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对于部分客户稳定且需求量较大的订单,公司在和客户充分沟通的情况下适量备货,以加快交付周期。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和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标准化生产,由品质部对产品的性能、外观、环保等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改性塑料行业高度定制化的特点,决定了下游客户需紧密对接公司的销售部门、技术部门及品质控制部门,部分客户甚至会要求参与新项目前期选材、模具设计、试模、量产的全过程,以提供专业性技术支持。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根据产品成本、产品性能和工艺难度的不同实施差异化定价策略,并通过商业谈判确定产品的最终售价。 在客户获取方式上,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客户开拓:(1)基于30多年来形成的客户信息网络及客户关系网,对潜在合作对象进行深挖,寻求新的合作对象;(2)重点布局下游领域的优质客户,通过定点拜访、技术交流等方式力求与客户建立合作;(3)通过不定期参加行业技术交流和行业展会来宣传推广公司,扩大公司的影响力,吸引潜在客户并与之建立合作。 5、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部负责制定研发计划,进行研发项目的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以及产品开发设计、新产品试制、标准制定和可靠性验证等工作。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导向,制定新产品开发计划和研发方案,并持续跟踪产品测试和批量生产时客户的反馈情况,及时进行方案调整和配方优化。针对客户个性化需求,研发部组织内部研发资源,结合丰富的配方设计经验,快速提供解决方案。此外,公司还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对改性塑料配方、工艺进行持续研究开发,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拓展公司产品应用范围。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团队、商业模式、产品生产、销售渠道等基本稳定,产品销售价格受原材料及市场供需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调整应对,综合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克服了诸多不利因素,在经营管理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在正确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政策和行业变化的基础上,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场开发,严抓安全环保节能工作,公司总体发展保持稳定,保持较强的竞争优势。就总体经营成果而言,基本实现了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具体回顾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788.39万元,同比增长41.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99.67万元,同比下降33.6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3,244.59万元,较期初增长1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695.00万元,较期初增长4.42%。 (二)行业情况 改性塑料作为新材料产品,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范畴。近年来,国家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改性塑料行业的发展,通过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指引改性塑料行业的发展方向,通过制定相应的产业研发支持政策,支持我国改性塑料的自主研发创新。早在2016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中即明确新型工程塑料与塑料合金、新型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热塑性树脂、阻燃改性塑料、ABS及其改性制品、HIPS及其改性材料等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2018年,国家统计局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工程塑料制造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2022年,工信部、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提升石化化工行业创新发展水平,优化整合行业相关研发平台,创建高端聚烯烃、高性能工程塑料等领域创新中心。“十四五”期间,我国主要省份也提出了改性塑料行业的发展目标,如广东省印发的《广东省发展先进材料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提出重点推动先进材料产业集群发展,支持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开展技术改造。 随着国家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刺激消费政策的相继推出,改性塑料市场规模稳步上升,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改性塑料市场规模达3107亿元,同比增长6.44%,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8%。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5G通信等下游产业的爆发式需求。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突破4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在8%-10%。 中国凭借产业链优势和技术追赶,正逐步缩小差距。值得关注的是,改性化率作为行业成熟度指标, 2023年中国为25%,仍显著低于全球50%的水平,这意味着未来国产替代和技术升级空间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