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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德石英: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9财报-
凯德石英: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835179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忠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累计金额19,787.59元。 二、对外担保事项 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沈阳怒江街支行申请主体授信额度及项目贷款4,800万元,授信有效期1年,项目贷款期限10年,用于大口径高品质石英玻璃管和高纯石英砂项目建设及偿还股东借款。风险敞口由申贷项目全部土地、房产、机器设备抵押担保(在建工程依据工程进度应抵尽抵),同时凯德石英为上述授信及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0年。 截至2024年9月30日,担保金额为4800万元,担保余额为4800万元,无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 三、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元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85)、《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87)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4年2月22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股权激励基本情况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7人,包括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2、本次股权激励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3、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有或自筹资金。 5、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4日,首次登记日为2024年2月20日。 6、授予价格为10.14元/股。 7、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511,485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500.00万股的2.02%。其中,首次授予1,263,000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8%,约占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3.56%;预留授予248,485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6.44%。 五、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1.关于管理层诚信状况的声明与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18年8月签署了《声明与承诺》,声明本人不曾负有数额较大的未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未偿还经法院判决、裁定应当偿付的债务,或者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受到仍然有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所限制的情况;不曾担任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关停并转或曾有类似情况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不曾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曾因犯有贪污、贿赂、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挪用财产、侵占财产罪或者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而受到刑事处罚;不曾因违反《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等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证券市场禁入;不曾违反相关业务规则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违规处分;不曾因涉嫌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正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 2.来源为“公开发行”的相关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的《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未发生影响承诺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六、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七、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根据公司2024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2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田雪楠先生的通知,其于2024年9月1日收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取保候审决定书》【京公朝取保字[2024]53353号】,因涉嫌危险驾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4年9月2日起算。 2024年9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发《刑事判决书》【(2024)京0105刑初1776号】:被告人田雪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即行缴纳)。 田雪楠先生的上述涉案行为属个人行为,此判决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